(市民之言)關前薈添食反映依賴公帑宣傳

175

  經科局發出新聞稿指「關前薈2023」自6月下旬推出以來效果理想,為繼續發揮活動引客流、促消費的作用,活動期將延至2024年2月,「繼續引領人流進入社區帶動消費」。「添食」代表要增加公帑支出,不知增加多少宣傳費用?當局在新聞稿可沒有交代。

  既然有政府免費辦活動宣傳,當然「獲得區內商戶的認同及歡迎,持續有商戶希望參與活動」;至於當局根據電子問卷調查顯示,約八成半受訪者延長逗留街區的時間,七成半受訪者增加了區內消費,延長逗留街區時間和有消費,買1杯飲品也算消費,究竟商戶的生意額增加多少?可能涉及商業秘密,商戶固然不會公開說有多少生意額。然而,倒過來看,倘經科局這麼懂得活化舊區,那麼為何當局還要6家博企負責6個活化舊區計劃?當局一邊說企業比較有商業思維,懂得旅客的口味,另一邊則由經科局豪花公帑來盤活舊區,究竟哪個說法才正確?

  除了經科局的「關前薈」,旅遊局也在本月30日推出「2023年爛鬼樓巡禮」,在關前街一帶舉辦為期1個月的社區活動,包括裝置展覽和科技互動體驗元素,這活動與經科局的「關前薈」十分相似,令人不解為何兩個政府部門在同一地點,花費公帑舉辦盤活社區經濟活動,再1次體現政府的工作又政出多門,看來關前街的商戶特別受到眷顧,羡煞其他社區的商戶,為何資源要重疊在同一社區,而不是轉投其他社區?

  我們理解關前街較接近大三巴旅遊區,較易操作且有成效;但,當局之前舉辦過路環和氹仔的盤活經濟活動,現在這個「關前薈」得以延續,那麼筷子基區或高士德區以至北區的商戶應否也要由政府辦活動吸引旅客入區消費,這樣才顯得公平?

  另一方面,就算這個活動延續到2024年2月,那麼過後又有甚麼措施吸引旅客到關前街?倘這個活動有成效,應該由區內商戶組成合作的協會或商會,政府「開綠燈」以軟件作出配套,例如允許佔用街道、掛設燈飾等,由商戶自行出資,這樣才是中小企的經營之道,否則長期依賴政府「貼錢」才可以做得到生意,那還是去當個上班族,做生意要長期依賴政府宣傳和資助,就算不上真正上軌道的生意。

  博企活化舊區還有1個項目是新馬路和十月初五街,倘實現得到,福隆新街、新馬路、十月初五街再到關前街,一整個舊區都得以盤活起來。然而,我們還是一貫看法,區內停車空間不足,加上建築物殘舊、行人設施狹窄等,要有大破大立的舉措,才可以盤活舊區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