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之言)官民場所滅鼠不應有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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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初,有人在網上傳播祐漢熟食中心老鼠橫行的6秒視頻,若干小時後,市政署才「慢半拍」發出新聞稿,展示該署人員「全面巡查」、「全面清潔消毒」、「加強滅鼠措施」,惟沒有像對待私人公司出現鼠蹤的做法一致停業整頓,甚至銷毀場內所有鮮活食品。

  然則,當局今次亡羊補牢的做法不同,包括要求街市綜合服務管理公司做好熟食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時在小販大樓公共區域增加擺放老鼠藥餌以及捕鼠籠,並使用稀釋漂白水清潔及消毒天花管道,似乎仍然採取「土法」滅鼠。顯然,當局滅鼠工作不力,導致街上、舊建築內的老鼠跑到街上再進入食肆,現在變成「回力鏢」,竟出現在市政署轄下場所,十分諷刺。對於今次事件,我們不禁要問:

  其一、倘以後有其他美食廣場或非政府的熟食中心出現鼠蹤,當局是否不採取封場、銷毀場內所有鮮活食品再要求整改?如屆時要求美食廣場停業,就會出現只許周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窘態,予人詬病雙重標準。

  其二、縱使今次只是祐漢街市3樓熟食中心出現老鼠,但,其他售賣鮮活食品的樓層也有可能有鼠患,或有老鼠啃咬過的痕跡,最安全的做法應當關閉整個街市,惟我們明白難以釐清責任,倘所有商舖的鮮活食品盡數銷毀,在賠償上可能出現爭議。然而,當局有責任保障居民的健康,不封場不銷毀鮮活食品的做法不妥!

  誠然,香港多個街市亦曾揭發老鼠橫行,例如青衣街市販賣新鮮豬肉的肉枱,在街市收檔後,赫然有老鼠爬上砧板覓食;又如荃灣楊屋道街市,小販晚上收檔後,有兩隻體形碩大的老鼠在不同檔位的發泡膠箱來回走跳,可見街市防鼠滅鼠的工作十分重要。澳門售賣鮮活食品的街市有無這種情況?由於沒圖沒真相,亦無片無真相,我們不敢妄下判斷,但街市如何防範老鼠出沒,是市政署應有之責,非出事後投放鼠藥和加強清潔等便了事。

  最後,談起滅鼠,我們會想到牠的天敵—貓。不過貓是我國「外來物種」,在東漢時期,中國與印度交流頻繁,我國貓的祖先從印度而來,由於貓兒善於捕鼠,受到古人喜愛,逐漸被馴養成家貓,成為滅老鼠好幫手。那麼,在不同場所增加飼養貓隻是否可行?飼養貓隻固然會衍生其他問題,惟兩者取其輕,利用天敵來滅鼠似乎是更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