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巿民之言)監督外判保安服務或存在紕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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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區公報》刊登 2023年廉政公署工作報告,在疫情期間,因通關不便出現管理上的亂象。其中,2021年10月至2022年11月,廉政公署先後收到10多次匿名舉報,指製造提供足夠保安員人數的假象,瞞騙各政府部門。

  誠然,保安和清潔服務行業的人手需求較大,且工作時間長、體力消耗較大,大部分崗位由外僱擔任相關工作,只是這個行業需求較大下,行業容易有不正之風。然而,廉署揭發的是保安員在同一工作時段僅向1個部門提供服務或根本沒有加班工作。那麼原有的位置應該要有人執勤,長時間消失了,當局竟然沒有發現,政府部門在管理上有否失職?而且要有人透過10多次兼長達1年的匿名舉報,足見政府部門管理保安工作的人員玩忽職守,當局有否對相關公務人員甚至主管作出處分?至少應免除相關主管的定期委任以示問責!

  目前,大部分政府部門都有把清潔及保安服務外判,間接聘請近萬名外僱,僱用的本地僱員僅三成左右。既然政府高舉「優先聘用本地居民」的施政承諾,但實際上間接縱容外判公司聘請外僱為其提供服務?應當規定外判服務供應商「以合理薪酬優先聘用本地人」,即使保安及清潔行業的勞動體力較大,但只要錢到位一定有本地人願意應徵,這樣能為本地人創造近萬個職位,降低失業率並減省舉辦帶津培訓的資源。

  另一個不合理現象是,澳門多間清潔管理公司及保安公司為獲得更多外勞配額,向社會保障基金呈交數百名不實的聘用澳門居民僱員的數據及為其作社保供款,最終廉政公署只是將案件歸檔。至於有關公司未遵守批給要求的問題,則轉介予勞工事務局跟進處理,至今當局跟進狀況如何?是否不了了之?當局宜加以說明。有公司呈交數百名只是所謂兼職僱員,似乎是「已公開的秘密」,這種保安及清潔公司未有全職聘請本地僱員,再獲外僱配額的狀況,我們相信存在不少企業當中。故此,這些所謂兼職員工有否真正上班?例如出勤記錄而非取得薪酬記錄,因為薪酬記錄可能是「掛名兼職」的月報酬,廉署的報告未有詳細說明,只以「本地僱員名單亦未見有明顯的虛假」帶過,反觀有企業虛假聘請外僱,讓外僱不用上班,任由從事其他活動就「要拉要鎖」,為何這些沒有真正從事兼職工作的「掛名兼職」就不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