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日通過修改《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私框」)及《非高教私校通則》法案,為本澳學校到橫琴合作區開辦附屬學校建立法律工具,並確保澳門教學人員權益。據透露,兩地已達成協議,橫琴民生事務局支持澳門教青局管理澳人子弟學校,澳人子弟學校下月起適用上述澳門法律制度,但若涉及重大糾紛和刑事問題,則會按照法域管轄原則用內地法律處理。
相關「私框」和「私校通則」生效,彰顯澳門特區「一國兩制」制度優勢,以及橫琴合作區作為澳門「後花園」,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新空間,以趨同澳門的制度建設創新發展,從「軟聯通」、「心聯通」,讓大家看到「澳門+橫琴」的發展定位並非空有目標,而是未來5年合作區第二階段建設,在民生、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方面,澳門要清晰思考我們需要甚麼,需要怎樣開拓創新,讓橫琴服務於澳門,也體現澳琴一體。
經歷首階段初建,橫琴在稅制、「封關管理」上經已形成獨特的趨同澳門制度建設形態,也為進一步實現與澳門融合一體打好制度基礎。當然,這與澳門社會期許的「便捷往來」和一如在澳門各區流動的便捷而言,顯然還有很大落差。
只是,也應看到事物發展要有過程,要按部就班,尤其在法律和制度創新上,更需審慎行事,畢竟,澳琴屬「兩制」,難以一下子「開放」、「等同」澳門,故而,當局採用「趨同」澳門,才需要特區政府、澳門各界以智慧賦予「趨同」內涵,將「硬聯通」、「軟聯通」、「心聯通」切合澳門社會經濟民生所需而逐步前行,做好規劃布局,聯同廣東省向中央「攞政策」。
我們看到,社會關注澳門開發橫琴議題,無論是立法議員,又或不同界別,都從開發橫琴、善用兩地優勢互補,以至拓展粵港澳大灣區合作發展,藉橫琴作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新高地,實現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用好澳門作為灣區核心城市的功能,促進「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建設,也助力灣區建設科技創新中心,澳門都必須用好「一國兩制」制度優勢和開放型城市、自由港與國際緊密聯通的強項,深耕合作區和大灣區創新制度、協同發展。
為此,在回應夏寶龍主任訪澳考察調研提到「澳門要把橫琴建設發展當做自己的事」,行政長官岑浩輝在總結夏寶龍訪澳時,便提出特區政府要做好7點工作。其中,直指「準確把握『澳門+橫琴』的定位,助力推進橫琴合作區建設」。而要打破澳琴制度障礙實現「便捷聯通」,我們認為,更要實事求是、按部就班提出「澳門所需」,結合「澳門所長」,推出制度創新建設方案,尤以未來有序推進「4大項目」建設,展現「澳門+橫琴」的聯通、融合發展,更應清晰展示「澳門所需」做好規劃建設,借力橫琴服務澳門產業適度多元和建設發展的賦能,突破澳門產業嚴重單一的瓶頸制約,為特區可持續發展拓展新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