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昨日公布《視障人士的無障礙步行設施》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就是我們一直表達政府跨部門協作都做不好的狀況,尤其審計署關注「策導小組」年度評檢報告以「已執行及完成」來反映工作匯報表上的已開展方案數量,發現無論方案完成與否,只要已經開展,便會匯報為「已執行及完成」。
更何況,這些類同的小組,各部門自行判斷和填報方案是否達標及進度,尤其有部分部門只要開展了工作便視方案為達標,存在誇大進度的嫌疑。故此,我們不時看到某些跨部門小組聲稱某些10年規劃達標九成以上,可能存在「水份」。
特區政府大大小小的跨部門委員會下設十數20個跨部門小組,諸如「養老保障機制跨部門策導小組」、「跟進『澳門婦女發展目標』專責小組」、「關注兒童權益專責小組」等,這些小組都有類似審計署指出的問題,即僅有概括性描述,沒有正式文件逐一說明每一方案由哪些部門協調分工及具體工作內容,難以從文字描述直接清晰確定軟硬件建設項目的數量。故此,除了《康復服務十年規劃》方案外,未知其他跨部門的規劃工作,是否同樣存在完成時間、具體需要執行的工作和具體需完成的工作量不明確問題?
跨部門協調與合作一直是澳門的「風土病」,回顧近5年前,第五屆政府首份施政報告指出:跨部門工作難以協調、相互推諉是公共行政突出的問題之一。可惜5年過後,這個問題未得到解決,今次審計報告更擊中要害,說明醫治跨部門協作欠佳的「風土病」已經藥石無靈。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過去曾表示,近幾年跨部門協作問題有所改善,但他只搬出「應對颱風等災害天氣,依法啟動民防機制」、「為應對新冠疫情,特區政府設立應變協調中心」等,這些都是由行政長官領導的跨部門協作機制,或者是短暫運作的機制,自然運作得比較靈活,惟我們留意到審計報告提出的,屬於跨司長和跨司級監督的局級部門,張司長表示「仍然存在此問題,會透過逐少逐少方式,令問題朝目標解決。」可惜多年過去,我們仍未看到解決之法!
對此,日後針對這些小組作出的年度、5年度以至10年度的規劃評審時,應該審視各部門填報所謂的達標,究竟屬甚麼狀況,不屬於完成的應退回重新填寫,只是這些小組牽頭者大多是司長,惟某一範疇的司長,能否叫得動另一範疇的局級部門重新填報?關鍵在於,要透過由司長、部門領導、主管以至基層員工,都要建立跨部門協作思維,做好溝通工作和有統一的工作方式,以落實解決跨部門協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