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澳門法律)行人在嘉樂庇大橋上通行時應遵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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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所周知,澳門3條連接澳門半島與氹仔島的跨海大橋中,只有嘉樂庇大橋(俗稱「舊橋」)允許行人通過,而友誼大橋及其引橋和西灣大橋及其引橋,一律禁止行人通行。

  不過,大家又知不知道,行人在嘉樂庇大橋上通行,是有方向限制的。

  根據《嘉樂庇大橋、友誼大橋及引橋規章》第2條的規定,行人只可在橋上的行人道上通行,且通行的方向必須與車輛行駛的方向相反,即行人通行的方向應該是「右上左落」。此外,由於嘉樂庇大橋的行人道比較狹窄,行人通行時亦禁止攜帶體積超過行人道寬度的物品,以免影響車輛的通行。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違反上述規定的行人,可被科處澳門幣900元的罰款。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嘉樂庇大橋、友誼大橋及引橋規章》第2條,以及第15/2007號行政法規第8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