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澳門法律)一問一答之解決滲漏水爭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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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單位廚房天花出現滲漏水,A單位住戶已找合資格的師傅做檢測,檢測報告的結果顯示懷疑滲漏源頭是B單位。於是A單位住戶與師傅持檢測報告到B單位,希望協商解決有關問題,但B單位住戶拒絕配合檢測。

  問:在此情況下,A單位住戶可以怎樣做?

  答:由於A單位與B單位的住戶未能協商解決滲漏水爭議,A單位住戶可向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申請必要仲裁,只要仲裁庭裁定入屋檢查的請求(取代進入他人樓宇或獨立單位進行滲漏水檢查的同意)理由成立,A單位住戶可憑藉有關裁決,要求B單位住戶開門,讓相關人士進入單位進行檢查。但如B單位住戶仍拒絕開門,則A單位住戶可依據有關仲裁裁決,向初級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程序。

  需注意的是,如當事人擬透過必要仲裁方式取得進入涉事單位進行檢測的同意,其向仲裁中心所提交的申請,需附同由合資格簽發滲漏水檢測報告實體發出的滲漏水檢測報告副本。有關實體的名單及相關聯絡資料,可透過《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的專題網頁(https://www.dsaj.gov.mo/Service/ranlriae.aspx),又或土地工務局網頁(https://www.dsscu.gov.mo/zh/publicinfo/node-389)查詢。

  問:滲漏水檢測報告會列明哪些內容?

  答:滲漏水檢測報告至少列明下列內容:(一)檢測方法及過程;(二)檢測分析;(三)檢測結論及建議措施,包括指出入屋檢查的必要性。如果檢測結果已認定B單位與滲漏水有關,則報告內容須指出維修工程的必要性及具體維修施工方案的建議;(四)簽署者的識別資料,並指出其已按第1/2015號法律《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制度》的規定註冊的資料;(五)其他對檢測屬重要的內容。

  有關滲漏水檢測報告的範本,可參閱《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的專題網頁(https://www.dsaj.gov.mo/Service/ranlriae.aspx)。

  問:仲裁費用是多少呢?由誰繳付仲裁費用?

  答:對於強制入屋檢查的情況,仲裁費用按每一樓宇或獨立單位計算,為澳門元7950元。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繳付。

  問:如果透過仲裁裁決強制入屋檢查後,證實是B單位引致滲漏水,但B單位住戶拒絕維修,怎麼辦?

  答:A單位住戶可再次向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提起必要仲裁程序,只要仲裁庭裁定維修及追討財產損害賠償的請求理由成立,A單位住戶便可憑藉有關裁決,要求進入B單位進行維修工程,以及要求就滲漏水所造成的財產損害作出賠償。但如B單位住戶仍不自願進行維修及作出損害賠償,則A單位住戶可依據該仲裁裁決,向初級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程序。

  問:仲裁費用是多少呢?由誰繳付仲裁費用?

  答:對於進行維修工程及追討財產損害賠償的情況,仲裁費用按爭議涉及的金額計算,如屬澳門元10萬元或以下的爭議,費用亦為澳門元7950元,由敗訴方繳付。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第9/2023號法律《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第137/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及第13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