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停車場宜按時段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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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議員圍繞優化公共停車場泊位使用效益議題討論時,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參考各地的做法,調整公共停車場收費,愈靠近市中心愈貴,以促進市民以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這確是目前眾多國家和地區在城市交通管理中「治堵治違」所取用較為普遍的一種措施,目的是調節停車泊位的供求關係,規範車輛停放,保障交通有序、安全和暢通。然而,澳門始終與眾不同,倘單純以地域不同而擴大漲幅差異高額收費,相信未必能夠收到立規本意的效果。

  眾所周知,澳門是一個微型城市,不足40平方公里面積的彈丸之地,城市中心與外圍地帶根本無法用類似一環二環的尺度去清晰劃分範圍,平與貴的收費標準難以拿捏確定,訂價不合理會引起矛盾爭議。事實上,停車場收費標準還應把車場的種類和停車的時段及進出的頻次等因素納入綜合考慮。另外,調價的漲幅不適宜過急過猛,事關此舉畢竟會增大市民的生活成本,尤其是關乎那些靠駕駛車輛謀生車主的切身利益,價格槓桿收費偏高,容易出現兩極,當然有人對漲價不在乎,不惜花錢長期佔用。

  但也會令不少人為減少負擔,而開車繞路四圍尋找泊車位置,加大汽車尾氣排放污染環境,甚至有人會直接不願到停車場泊車而違章亂停亂放,兩者都不利於提高泊車位的周轉速度。難怪現時全澳停車場的泊車率僅有50%,運轉效率不高,故此需慎重處置,欲速不達。

  澳門的交通堵塞單純歸咎於「車多」的說法並不全面,也不公正。停車是市民的剛性需求,當局也應檢討自身對交通基礎建設和城市規劃不足的問題。澳門現有機動車輛接近25萬輛,但道路總長只有470公里,而斑馬線又佔了2000多條,公共停車場59個,開放的泊車位則僅有4.1萬個,車輛數量與道路資源明顯存在較大的差距。無可否認,現階段在社區內要建設大型停車場確實面臨不少難題和挑戰。既然政府表態在新橋、三盞燈、雀仔園、花王堂等舊城區缺乏土地,難以解決建停車場的問題,又是否可以配合都市更新工程,採取優惠政策,吸引社會資本投資發展?

  另外,政府近年回收閒置土地近100幅,面積近80萬平方米,不少在圍欄內長草養蚊,完全可以根據城規發展進度,把部分整理盤活用作臨時停車場,儘管不能徹底解決問題,至少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泊車難的狀況。為加快停車場泊車位的流動使用,減少泊位的空置浪費,建議停車場按時段收費。同時,政府應運用科技手段,整合所有公共停車場的相關訊息,進行互聯網一體化聯網,配備實時停車位地圖,顯示每個停車場空閒車位數量和具體位置,方便駕車者找到空餘泊車位,減少車場外輪候車位造成的擁堵。此外,還要支持和監督巴士公司做好服務工作,優化線路、準時發車、提高服務質量,以鼓勵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社會民生促進會永遠榮譽會長、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

  陳溥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