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主辦的「食肆油煙排污監管」座談會昨在街總北區辦事處舉行,嘉賓及居民就相關議題提出意見。
有嘉賓認為本澳地小人多,食肆外賣店眾多,且與民居距離十分近,食肆產生油煙和氣味影響居民生活,期望政府透過立法、加強巡查監管等措施,推動食肆履行責任,遵守排油煙標準,優化居民生活環境。
立法議員梁鴻細、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林家全、馬黑祐坊會理事鄭綺霞出席座談會,約20名居民與會。
鄭綺霞稱,本澳街道狹窄,低層樓宇較多,住戶與商舖食肆距離較近,商舖食肆的氣味和油煙長期影響居民。根據當局數據顯示,食肆排油排污的投訴個案佔本澳空氣污染投訴四成以上,而回歸後與食肆排油相關的投訴個案平均每年近500宗。疫情後本澳旅客增多,外賣訂單增加,且食肆數目不斷增加,預計食肆排油排污問題會愈發嚴重,建議相關部門改善相關法規,如將外賣店納入監管等,並加強巡查。
林家全指出:市政署在發牌程序中,會檢測場所的油煙排放量,符合標準才予以發牌。而本澳油煙排放標準有3項:本澳飲食場所最高允許油煙排放濃度為2mg/m3;不可連續超過2分鐘排放明顯可見油煙;不可在任何1小時內排放明顯可見油煙累計超過4分鐘。場所排放的油煙,必須同時符合上述3個標準。
同時,倘若場所製作食物時會產生異味,則同時須於排煙系統末端安裝有效之活性碳隔濾器或其他吸味裝置,例如除味機。市政署亦有安排人員到食肆、外賣店巡查,提醒商戶注意環境衛生,遵守油煙排放標準,確保設備良好運作。
冀政府向食肆提供技術支援
本澳食肆分別由旅遊局及市政署發牌監管,而外賣場所主要受市政署規管,現時未有明確油煙排放標準。梁鴻細稱,目前本澳法規對外賣場所的規定主要以食物安全角度考量,對排油煙未有明確標準,成為灰色地帶,但社會有共識將外賣店的油煙排放納入規管範圍,參考一般食肆標準。法務局曾於2020年表示,相關油煙法例進入立法程序,估計受疫情影響而延誤,相信現時有條件重新推動相關立法工作。
他建議政府向食肆商舖等說明目前市面上是否有成熟的排油煙設備可供選擇,向他們提供技術支援,讓食肆加強了解本澳排油煙設備功用。同時亦應科學執法,使用較準確的儀器進行執法,避免僅使用肉眼而產生爭議。另外,市面上有食品加工場製作燒豬時發出難聞氣味,建議政府考慮納入法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