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者倡政府推逆租抵長者公寓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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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政府日前公布,長者公寓擬於11月起接受申請。民众建澳聯盟昨舉辦「民众講壇」,探討長者公寓議題。會上有講者建議政府考慮以逆租方式替代長者公寓的租金,由政府將長者原居住的唐樓出租,收到的租金作為長者公寓租金,講者並希望政府從不同層面解說長者公寓的各項情況以至單位內的新科技設施。

  講壇昨早在民众建澳聯盟會址舉行,立法議員、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中區社諮會委員歐陽廣球,敬老總會副理事長陳茵茵,長者代表劉鳳儀等出席及主講。

  籲擴年齡差令更多長者結伴同住

  就社工局指,倘兩人申請共同使用同一長者公寓單位,其中1位申請人必須符合年滿65歲本澳永久性居民的條件,而另1位申請人須為年滿60歲的澳門特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且兩人須具備居家生活自理能力。兩位共同申請人之間的關係可為夫婦、親屬或朋友,行政法規未有特別規限。

  歐陽廣球表示,長者夫婦年齡差距較大比較常見,兩夫妻相差10年更是正常,若長者公寓其中1位申請人必須年滿65歲,另1位申請人須年滿60歲,會對很多年齡差距較大的長者造成不便。他建議擴大年齡差距,令更多長者可以有同伴一起生活。

  租金方面,歐陽廣球指出:現時不少長者沒有積蓄,依靠社保養老金等福利維生,希望長者公寓的租金結合社會實際情況及維生指數,令長者較容易負擔。他更提出長者公寓的租金,可考慮以逆租方式替代,申請的長者可以自行選擇將現時居住的唐樓交由社工局出租,讓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士或青年人居住,長者搬到長者公寓,免卻長者自己將唐樓出租需要自行收取租金等煩惱。

  長者代表劉鳳儀坦言,政府日前公布長者公寓的資訊後,絕大部分長者仍一知半解,包括同住人如何釐訂,能否與「工人姐姐」一起入住?她坦言與丈夫年齡相差9年,會否牴觸年齡差距限制?劉鳳儀又指,「長者公寓好多設備好新,入到去識唔識用係一個問題」,希望政府與民間社團多幫助長者深入了解一系列問題。

  應向長者講解公寓情況科技設施

  李良汪表示,雖然現時仍未公布長者公寓的租金,但相信10月一定公布,因11月初便接受申請。李良汪認同為長者提供逆租,由政府將長者原居住的唐樓出租,收到的租金作為長者公寓的租金,希望政府思考。他並希望政府從不同層面解說長者公寓的各種情況以至單位的新科技設施,令老友記更了解長者公寓的使用情況。李良汪並提醒有意申請的長者,長者公寓的申請以至管理都由社工局負責,不要「跑錯」去了房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