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有永利澳門員工反映公司縮短莊荷休息時間。立法議員、工聯副理事長李靜儀表示,事件涉及工作及休息時間、薪酬等重要勞動基準,可能列明於合同、員工守則或屬於入職協定條件,具有法律效力,若修改需要勞資雙方協商,法律規定公司不能單方更改,即使要修改亦要得到員工同意,是《勞工法》的基本準則。
李靜儀昨接受訪問時表示,工聯前日收到相關個案,會方清晰向勞工局表達員工的訴求,經多方協調,該企業暫緩實施有關方案,沒有發生損害員工權益的情況。
她強調,工聯會密切留意及跟進個案的變化,員工不接受有關方案,資方不應單方面改變休息時間,她希望企業接納,取消方案,維持原有協定安排員工休息時間,而工會希望勞工局及企業積極跟進。據知相關情況暫時只涉及1家博企。
應推動勞動法修訂合理保障僱員
她直言,現實中員工在法律保障下仍處於弱勢,故當員工反映訴求時,工聯盡量與公司協商,如法律上具備充足理據,會與勞工局商討,員工有權向勞工局投訴。但提到疫情期間很多欠薪個案,法律機制不完善,故她認為應推動《勞動法》修改及完善,現行《勞動法》實施超過10年,政府應啟動檢視勞資雙方在適應上的問題及建議,推動立法修法工作,同時通過《工會法》的立法等,讓僱員得到更合理保障。
被問及新1年勞資之間的關係?李靜儀表示,過去3年疫情期間經濟艱難,部分僱員減薪、放無薪假等,員工與公司共度時艱,她希望企業在復甦過程中,給予員工更好的工作環境、改善工作編排等,希望經濟復甦有利員工的工作和就業,甚至福利條件在稍後得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