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汪倡建緊密支援網絡保障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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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昨日立法會議程前發言中,議員李良汪期望政府構建緊密支援網絡,加強保障弱勢群體。他建議當局對《社會房屋法律制度》適時進行評估及調整,讓因經濟狀況突變或家庭出現變故的居民能獲得最基本的居住保障;建議全面檢視《經援制度》相關條文內容,及盡快開展檢視最低維生指數研究工作。

  李良汪表示,特區政府於2007年透過行政法規制訂《向處於經濟貧乏狀況的個人及家團發放援助金制度》,向因社會、健康及其他需要特別援助的因素而處於經濟貧乏狀況的居民提供社會援助。近年本澳經濟受到嚴重影響的情況下,受惠人數卻持續減少,箇中原因當局應深入分析研究。值得指出的是,雖然特區政府持續完善各項經濟福利措施,但社會上有部分居民,由於種種原因,對經濟援助有需求卻被排除在外,未能得到適切支援。

  他強調,當局透過各種審批、覆查和監察措施,確保各項援助制度不被濫用,相關做法具有其合理性。然而,因應社會發展與居民實際需求,當局有必要持續優化本澳各項福利及援助政策,以有效延伸至鄰近地區及覆蓋更多有需要人士,貫徹作為弱勢群體最基本生活保障的政策目的。為此,他提出以下3點建議:

  一、建議當局對《社會房屋法律制度》適時進行評估及調整,尤其針對經屋或4厘補貼取得者,應研究在現行制度上優化例外條款的設定,或以變賣物業年期作為其中一個考慮因素,讓因經濟狀況突變或家庭出現變故的居民,在經歷困境之時能獲得最基本的居住保障。

  二、《經援制度》沿用至今已17年,因應社會發展及政策方向,建議當局全面檢視相關條文內容,並將現行制度當中允許年滿65歲或屬長期無工作能力的援助金受益人申請返回內地生活的情況,開放至其他領取社工局援助金的受益人,尤其針對於大灣區及合作區居住的居民,倘因貧困、低收入或配合國家政策而返回內地居住時,可因應實際情況豁免相關要求。

  三、最低維生指數作為政府扶助貧困和弱勢社群的指標,當局分別於2014年及2019年進行檢討研究,並表示將於2025年或之前再次檢視調整機制。促請當局盡快開展研究工作,檢視調升相關金額的可行性,讓以最低維生指數作為標準的社會福利政策,均可得到相應調整,加大力度支援本澳弱勢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