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制清零機制政府態度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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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繼續細則性審議《道路交通法》法案,主席李靜儀表示,會上有議員認為比較嚴重的違規行為,是否有條件納入「扣分制」當中?亦不止1位議員認為「扣分制」應設立「清零機制」。她引述政府指沒有否定設「清零」機制,在聽取議員的意見並經分析後會再作決定。

  會議昨午閉門舉行約2小時,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等政府代表列席。李靜儀會後向傳媒總結時表示,昨日委員會延續上次會議對「扣分制」進行討論,議員主要表達幾個大方面的意見,上次會議政府代表介紹「扣分制」將納入的情節,有議員提出「輕微違反」當中比較嚴重的行為,是否有條件納入「扣分制」當中?

  她又指,有議員問及政府對是次引入「扣分制」的取態和原意?她引述政府指建議的17項可扣分的交通標誌,是希望道路交通安全更好,委員會對扣分範圍未有共識,政府重申持開放態度,願意在審議法案的過程中持續聽取議員的意見,以作出優化。

  李靜儀續說,多位議員關注「扣分制」沒有設計俗稱「清零」的做法,且不止1位議員贊成應設「清零」的機制。有議員引述外地的做法,每年會「清零」,期間亦可透過網上學習、理論學習、到指定部門進行駕駛改進的學習等,可恢復分數。議員建議政府考慮有關機制,讓職業司機和駕駛者有恢復分數的機會。她指政府未有回應是否可行,政府的回應是儘管未有主動提出「清零」的機制,但不排除聽取議會的意見後會作出考慮,保持開放態度,聽取議員的意見後作出分析再作決定,政府並強調沒有否定設「清零」機制。

  扣分制按本澳法律無分國籍

  另外,李靜儀指委員會關注現時有來自不同地方的人士在澳駕駛,例如不在澳門考取駕照的訪澳旅客,當出現違規的情況,「扣分制」如何執行?她引述政府解釋,「扣分制」無關身份和來自的地區,只要在本澳有合法的駕駛資格,一旦觸犯將來法律規定需要扣分的部分,都會按程序進行「扣分制」,當扣至一定分數,會與澳門駕駛員一樣需要停牌。至於涉及細節操作,將來會與政府逐條條文細則性審議時會再了解清楚。

  她進一步指,有議員關注當扣分至某一數值時,會有駕駛改進課程,按法案規定,駕駛者扣至少5分後,須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和理論測驗,成績合格便可增加一定分數。有議員提出參考其他地區,駕駛改進課程由政府部門負責,形式亦比較多樣,讓駕駛員靈活提升駕駛意識並恢復被扣的分數。李靜儀補充指,亦有議員提出,將來實行「扣分制」時,應將涉及扣分的內容在法律中寫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