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人才協會講座分享信託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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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澳門保險業專業人才協會昨日上午10時半在澳門城市大學文化中心舉行第二屆行政架構就職典禮暨保險金融專題講座,分享《信託法》對澳門保險業和銀行業以及經濟的影響,加深從業者對《信託法》重要性的認識。

  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李可欣、黃立峰,金融管理局保險監察廳總監陳君儀,立法議員、該會名譽顧問葉兆佳,澳門金融學會秘書長官惠玲及澳門城市大學校長劉駿等出席。

  澳門保險業專業人才協會會長張明輝致辭時表示,新冠疫情給全球金融行業帶來挑戰,改變了市場環境,加速了產業轉型。隨著澳門防疫政策的放寬和新一輪博彩牌照的續期,加快了澳門的經濟速度,有助於其他地區到澳門的人資流動和人員交流,不僅創造了大量商業機會,還為保險行業所需要的不同專業領域的包括保險專家、會計師、審計會、精算師、國際理算師、澳際管理人員等人才提供解決方案。澳門保險業專業人才協會將續重點推動保險人才培養,提升保險人才專業水平、發掘澳門保險業人才、配合特區政府的政策目標,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保險專家合作交流專業技能。

  協會網站啟動與市場加強溝通

  同場舉行澳門保險業專業人才協會網站的啟動儀式,期望借網站幫助更多人了解協會,改善未來與市場的溝通。隨後進行以澳門《信託法》為主題的保險金融專題講座,邀請專家學者探討《信託法》對澳門保險業和銀行業以及經濟的影響。張明輝指,《信託法》是澳門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涵蓋了廣泛的主題,不僅可以為公眾提供創新的財產轉讓模式和靈活的遺產規劃,還可以讓銀行、保險公司和不同的金融機構提供多元化的金融和保險解決方案。藉著《信託法》在去年12月1日的生效舉辦研討會,期望讓從業員認識《信託法》的重要性。

  MdME律師事務所律師黃建輝以《信託法要知道的十件事》發表主題演講,他分析保險與信託各有優缺點,並總結出將保險加入信託當中的5點:一、可有利於保險金分配的靈活性;二、保險金賠償為獨立財產,不受下一代其他行為影響;三、具有財富管理作用;四、是私人化產品;五、包含多元化的軟化資產。他又指出:澳門《信託法》並未就信託的設立或信託財產的收入作出特別的稅務規定,這是澳門《信託法》的一個空白,若無進一步立法,可能會阻礙信託機制充分發揮其優勢。他解釋,在現行稅務框架下,將財產向信託財產轉移或受託人作為財產轉移以及信託財產所產生的受益方面不會獲得任何優惠待遇,或將導致重複徵稅等現象,希望未來出台相應稅務豁免政策。

  張明輝接受傳媒訪問時,被問及「澳車北上」相關保險服務情況,他指,上門諮詢或投保的客戶較多,目前不少保險公司都有提供相關車保服務,建議車主注意投保流程,包括是先驗車還是先買保?他又提到,由於「澳車北上」政策較新,且牽涉粵澳兩地保障,車主購買保險後無法立即獲得保單,車主需要等待多幾日時間才能獲得保單。

  澳門保險業專業人才協會第二屆行政架構包括會長張明輝,副會長黃義滿、劉明聰,監事長鮑藍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