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傳媒報道得知橫琴合作區「澳門新街坊」項目又出新招,就是18歲以上的澳門居民都可以購買該新項目的單位,美其名是放寬購買單位的條件,讓更多年輕人可以參與,為他們融入灣區發展提供安定的居所,但是購買的其他條款沒有調整,2房單位仍是200萬人民幣和3房單位多於300萬人民幣才能買到。
消息公布後,坊間對此表現冷淡,皆因18歲青年中,大部分仍在求學階段,大部分仍要雙親提供金錢消費,何來經濟能力購買?部分坊間意見更指該項目是否為澳人而設?因為澳門經濟仍在復甦期間,而單位售價高昂,並未符合澳門人的期望及未有充分考慮本地居民的購買能力。其後都更公司又公布了出售橫琴新街坊項目大樓內的車位,車位價格約是樓宇單位的十分之一左右,但是觀望氣氛濃厚,成交未算踴躍。
社綜會認為,新街坊項目由出售至今,銷情一般,實屬有因,都更公司應是心中有數,故將售樓政策修改,雖則是商業行為,但都更公司的資金是澳門特區政府的資產,在情在理,有關修改是否獲得特區政府的同意或默許?值得關注。
社綜會為甚麼有此質疑?因為特區政府在第13/2020號法律中規定(修改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個人申請經屋的年齡由18歲調升至23歲,當時社會中的爭議不斷。言猶在耳,現時都更公司反其道而行,將購買「澳門新街坊」單位的年齡下調回到18歲,與本地《經濟房屋法》的政策背道而馳,但又未見特區政府有任何解釋?難道政策可因個別公司或單位銷情不佳而隨意修改嗎?
社綜會認同橫琴是國家賦予澳門特區政府未來發展的一項重要政策,故此大家都支持參與及推動,但任何成功的背後都需要穩定的政策及基礎,而不是「拔苗助長」去充撐場面及做表面工作,要有創新思維去認真考慮橫琴的整體規劃,招商引資來配合未來發展。現時大部分市民的意見是樓價太高,相比珠海其他樓盤缺乏吸引力,故都更公司應是從價格方面著手,減價促銷才是正本清源之策。澳門社會綜合研究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