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聲)因應橫琴「封島」的澳門對外貿易活動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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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建設及各項工作的不斷推進和深化,不同政策措施也相繼落地實施,其中為了構建與澳門一體化高水準開放的新體系,「合作區」將於3月1日「合作區」封閉運作後正式落實貨物「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的創新政策,高度便利在「合作區」生活的澳門居民的通作人員進出「合作區」能高度便利;其中關於貨物進出合作區的「一線放開、二線管住」措施將於3月1日橫琴島封島運作後正式實施。簡單說,「合作區」的實施範圍為橫琴島「一線」和「二線」之間的屬中國內地海關監管區域,當中,「一線」是指中國內地橫琴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之間所接壤之處,而「二線」則是中國內地橫琴與中國關境內其他地區之間所連接的地方。

  因應「合作區」方面的貨物進出新措施的實施,澳門特區方面也有必要對關於居民攜帶物品通過橫琴口岸進出澳門的規定作出調整。為此,當局於昨日刊登第3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特定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可自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進口的供個人自用或消費的貨物表)。該批示中指出:在不影響第20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適用下,在「合作區」學習、就業、創業或生活,且經「合作區」有關權限當局批准納入「允許澳門居民攜帶相關動植物產品進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適用人員名單庫」的澳門特區居民,可自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藉手提或裝於隨身行李的方式,進口符合附於該批示的附件中所訂種類及數量上限的供個人自用或消費的貨物,而不受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所定的出口和進口准照制度限制和約束。

  具體而言,在符合有關批示所訂定的條件的澳門居民,不論是永久或非永久,日後在經橫琴口岸進出「合作區」時,可自由攜帶(1)熟的肉類(含臟器類)及其製品上限1000克、(2)有商業包裝的動物源性乳及乳製品上限3000克、(3)熟蛋及其製品(不包括鮮蛋)上限1000克、(4)各類新鮮水果或蔬菜,以及有商業包裝經過加工的鮮食水果或蔬菜沙拉上限各1000克、(5)各類新鮮食用菌,以及有商業包裝經過加工的鮮食菌菇沙拉1000克、(6)各類鮮花組合上限1000克,以及(7)活犬或貓1隻。上述供自用或消費的貨物之總重量不得超過5000克,且每人每日僅限攜帶1次食品。

  另外,貓狗每次僅限攜帶1隻,而根據相關報道,進出「合作區」的寵物犬貓須具備經本澳市政署識別的電子植入物、由該署簽發的「犬貓國際防疫注射證書」以及有效的「往返合作區簽注」。

  最後,上述批示將於下月1日起正式生效,在橫琴生活的本澳應多加留意,以免因違反有關規定而受罰。

  洛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