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之言)期待控煙總結報告出台助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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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前,上海市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室外二手煙控制 推進無煙健康環境建設的通知》,對室外排隊等候區等8類重點場所明確規範要求,其中,新增室外不吸「遊煙」(即俗稱「火車頭」)、「吸煙請看標識」,加強「室外不隨處吸煙」文明健康行為的宣導實踐。其實,日本和韓國多年前立法禁止「遊煙」行徑,可見禁止相關行為已為東亞各地認同。

  反觀澳門,街上不時出現「遊煙」,亦有人在戶外排隊時抽煙,逼得附近人士因排隊需要而難以離開,嚴重降低市民出行體驗和生活品質,影響公共環境和市民健康。控煙法生效後,法律規定每3年作檢討,最新一份為「《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跟進及評估報告2018─2020」,即新一份應為「2021─2023」。回顧2023年10月,當時衛生局局長羅奕龍預料明年(2024年)將公布控煙總結報告,綜合社會各界意見和數據等綜合分析。可惜到了2024年6月,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松接受訪問時表示,預料新一期控煙總結報告將於9月前公布。不過,9月已經過去,2025年已也過了半個月,社會仍未看到有控煙總結報告。

  我們理解澳門經歷3年疫情,當局可能未有人手或資源處理控煙總結報告,惟目前已復常兩年,何解這份報告一直拖沓下去?原因為何?

  我們促請當局盡快公布新一期控煙總結報告,並著手修訂控煙法,一是修訂控煙法,包括禁止「遊煙」行徑。澳門街道狹窄,行人往往無法避走,變相被逼吸二手煙;二是倣傚台灣地區,提升為禁止20歲或以下人士吸煙;三是研究擴大室外公眾地方尤其是未成年人在場的地點的禁煙範圍,例如目前劃定某些地區以外可以吸煙,修改為只有某些區域方可吸煙,進一步收窄煙民的吸煙範圍。

  去年5月衛生局的新聞稿,當局曾舉行控煙座談會,會上就網上違法銷售電子煙及攜帶電子煙進入本澳的監管、食肆及學校門口吸煙、大學及成人教育場所內外吸煙區、邊行邊吸煙行為、違法吸煙罰款金額、煙草稅、加強本澳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控煙合作,以及加強對電子煙和煙害教育等議題作了深入討論。上述議題,正是我們期望在下次修訂控煙法時加入其中。

  前衛生局控煙辦公室主任鄧志豪亦在公共行政雜誌撰文《澳門控煙工作回顧與展望》,當中提及控煙道路仍然曲折與漫長……繼續依循「促進健康、循序漸進、先易後難」的政策,我們認為,當局已先作出較易的控煙工作,目前應動手去做「較難」的,為居民健康努力,澳門方能達至真正的無煙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