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之言)打造演藝之都突緊扣社區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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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氹仔運動場舉辦韓國男子團體演唱會,惟當局安排失當,造成民怨,結果帶來社會爭議,原來當局竟認為選項旅遊塔外空地舉辦演唱會是對社區效益欠佳;而原狗場亦面臨交通、太近民居等問題,亦不具備條件舉行大型演唱會。這個說明前言不對後語,今日我們不妨就當局對舉辦戶外大型演唱會的看法,再提出一些思考。

  其一、當初政府提出建立「演藝之都」,論調都是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並沒有特別提及盤活社區經濟,現在突然加入了要盤活社區經濟,可見政策朝令夕改。更何況,既要盤活社區經濟,又不能在社區舉辦,這究竟是甚麼邏輯?為何司級官員受訪的內容,邏輯說不通,詞不達意?那不如還原初衷,只在路氹大型場地舉辦,或在旅遊塔開出的空地舉辦就是了。然而,當局一邊爭取旅客入境,就算是「做好功課」,但社文司卻認為旅客到來觀看演唱會還不夠,要盤活社區經濟才「算數」,不同政府部門有不同看法,再次體現政出多門,目標不一致的施政方向。

  有旅客為了演藝活動而來,就會有消費,至少都需要吃喝消費,除非到來都是坐巴士和攜行李箱帶著水和糧食,且不在澳門住宿,否則自然會拉動經濟,當局擔心盤活不了社區經濟,難道不認同「多旅客就是好」的看法?

  其二、政府經研究初步認為需設立專責小組負責審批、場地管理及協調工作,未來將建立相關小組。這本來是體育局的職能,體育局在管理租賃場地的工作上有紕漏,不是更正其運作問題,積極問責,要申請體育局的場地至今仍然諱莫如深,司長只好反過來另設小組,試圖矮化體育局,只是展現行政柏金遜定律,也可能出現「三個和尚無水食」,由於這種跨部門協作,即是沒有部門願意牽頭承擔。

  其三、澳門蛋於2005年舉辦東亞運、亞室運和葡語運,之後的空置率十分高,現在政府猛然想起「是好理想的室內場館舉辦活動」,但由於當年建成的公共工程質量欠佳,至今仍修修補補,我們亦希望盡快投入使用,該處遠離民居,是很好的場地,只是「有關場地舉辦(活動)對社區效益欠佳」。

  最後,我們曾提出氹仔賽馬場會是個很好的大型戶外演藝活動場地,也接近社區和有輕軌站。然而,馬場未來由經濟財政司接管?還是如行政法務司接管狗場並改建成運動公園那樣?但總的來說不屬社會文化司範疇如文化局或體育局場地,也無從入手打造演藝場地,而社文司司長在「政府正尋找適合的戶外空地」亦未敢提及馬場。對此,我們還是希望當局最終還是能把馬場劃作大型戶外演出場地,讓澳門能透過大型演藝活動引客,只是當局要做好事前民調、演出配套和規劃工作,否則只會重蹈氹仔運動場突如其來的韓國男子團體演唱會,引發社會罵聲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