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院舍少年在外流連一事,社工局的新聞稿「遮遮掩掩」訊息不明確,導致社會臆測。社工局新聞稿「沒說謊」,只是僅說一些對自己有利的內容,「幸而」警方覺得青少年有沒有流連數日並非其業務,事件才有更多內容公諸社會,否則可能被掩蓋。誠然,這種弊病常見諸官方新聞稿,倘屬正面內容,政府會巨細無遺長篇大論,倘屬負面內容,要不簡短披露,要不只說一小部分情況出來。
最終,社工局回覆傳媒查詢表示,目前本澳的青少年院舍倘有青少年在沒有正常原因下未有按時回院,「院舍一般會通知家長尋找,同時提供相關協助。倘未能成功尋回,會由作為監護人的家長報警求助。院舍如果未能成功聯絡家長,會視乎情況作出相應處理,包括外出尋找、報警求助等。」 這個「視乎情況」可圈可點,而入住院舍的人士,家長都不大關心或有其他狀況,故先致電家長的操作,根本不符實際操作,可見本可阻止事件發生,只是僵化的制度,溝通機制不足,多種因素下出現問題。
如今真相大白,我們估計是少年下課後未有回院舍,直至晚上院舍只想透過電話通知家長尋回,可能該少年在深夜才返回院舍,院舍見已返回就沒有跟進處理(例如夜歸的原因)。這情況重複了數日,各方好像睡著似的,直至少年通宵達旦流連快餐店,被網民發現上載社交網站,警方才得悉事件尋人。
社會關注少年為何多次自行離開院舍、是否院舍存在問題?院舍工作人員只是「打份工」心態?院舍有否失職等問題?遺憾當局未有回應我們上周提出的疑問,估計事件會冷處理。
縱使社工局有檢討事件,指日後倘有入住院舍人士,在晚上11時未返回便會報警,我們大表支持,亦顯示過去的機制存在漏洞,家長作為監護人的責任最大,亦凸顯社工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青少年入讀的公立學校和院舍4個部門或機構各自為政,未能「保持緊密合作」。倘連社會文化司監督的轄下實體部門也如此,跨部門協作這個老問題依然是公共行政瓶頸的話,以人為本施政,其路漫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