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巿民之言)電動車滅火交波停車場應有對口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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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表示,目前在7個停車場設有14個電動摩托車用充電櫃,但目前停車場的消防系統,未包括對電池的滅火措施,一旦電池櫃在場內發生火警,業界仍需想辦法解決。原來,澳門一邊推廣電動車,卻需要停車場升級消防系統,卻沒有法規強制停車場裝設,除了電動摩托車用充電櫃外,電動汽車出現法律滯後,是誰之責?

  縱使電動車和汽油車都有燃燒的風險,但鋰電池一旦爆炸或會起火,用水滅火行不通,亦不易撲滅,反會釋放火花及能量,鋰電池燃燒也會產生有害氣體,停車場火災最大危害是殃及周邊車輛,但當局推廣停車場裝設充電樁時,竟沒有配套滅火措施!鋰電池起火燃燒並不需要氧電氣,只要內部的化學物質出現反應,就會持續燃燒,只能等待化學物質反應完全消失,揭露電動車著火後難以撲救的棘手問題。

  交通局只懂把皮球踢給消防局以至營運停車場的公司,參考外地的方法,就是配置電動車滅火毯,現更導入「低壓細水霧消防設備」搭配「熱顯像儀」,偵測灑水自動化提升消防救災安全。甚至有地區使用「滅火貨櫃」,把整台汽車浸進類似貨櫃的水箱泡浸,達到最佳滅火效果。只是交通局未見聯同消防部門協助業界解決問題,反而任由業界「自救」,顯然是不作為。

  現時《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技術規章》行政法規沒有關於電動車充電設施的安全技術標準,而環保局亦有出台「電動車輛充電設施安全技術指引」,可見政出多門,究竟業界要向哪個部門求助才算是對口,有沒有部門願意承擔下來?

  除了欠缺滅火等配套外,還有充電費用,根據澳電網頁顯示,市面上一般電動車電池容量大約為80千瓦時,若由剩餘電量20%充電至80%,非繁忙時間約7小時,費用87.36元,大約可跑200公里,比起用汽油約要10多公升來看,便宜了三分之一,但若使用快充則要200多元,其實與汽油車相差無幾,故除了免入口稅和行車稅的吸引力外,看不到選擇電動車的好處,倘電動車來不及充電,還有無法啟動車輛的風險。對此,電動車始終在澳門難以普及下來,當局不妨再針對電動車推出其他優惠措施,鼓勵更多車主使用電動車!由於當局欠缺全盤的電動車藍圖,公共停車場約2200充電樁平均每日僅有500多輛車充電,不足四分之一在用,佔據著車位,汽油車不能停泊,實屬浪費。對此,電動車怎樣發展,當局要急起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