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賀一誠4月在立法會發表的「生育論」,引起社會討論之聲不斷,早前再有團體公布調查結果顯示,僅27%受訪者有生育意願。這種研究一做再做,結果都是一樣,在社會環境急遽變化下,只會愈來愈少人願意生育,除非澳門經濟水平、居民分享的「紅利」大大提升,否則社會高度發展的澳門亦無可避免朝向社會老齡化,長遠不利社會發展。為此,鼓勵多生優育,是當務之急,可惜政府一直嘆慢板,推說「已經幫無可幫」。
在澳門,生育享有5000多元出生津貼,其後每年有1萬元現金分享,這不是保證年年有,即是說,子女的衣食和行,都得家長面對,接著是托兒所費用和聘請家傭支出,縱使由幼稚園到高中,居民享有免費教育,甚至入讀大學也可以申請貸學金,在非高等和高等教育的學生也有「學習用品津貼」、「書簿津貼」,在金錢上,政府是否已幫無再幫?其餘最困難的住,也是最大的家庭支出,屬於「金錢」部分,故不能說在金錢上「已幫無可幫」。即使政府設有社屋,惟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申請,至於購買經屋,兩房也在200萬元以上,在居住空間不足下,多選生育1名孩子,「父母兩人變1個子/女」,惟生育兩個才算「打平」。
過去的房屋政策,倘只有1人也可以申請三房以至四房經屋單位,讓有能力購買者日後家庭發展,有足夠使用空間。反觀目前申請經屋的戶型卻諸多限制,甚至已不見有四房可以申請,倘居民購買了一房或兩房單位,在空間不足下,如何叫人生育?在經屋「永遠姓經」,去投資化下,價格應大大降低至原料和建築僱員的人力成本,只要讓經屋購買者有了空間和金錢的條件,再配上其他鼓勵措施和友善的育孩社會環境,相信必能大大提升生育數字。
政府一直說促進家庭友善政策,只是公布有多少托額來敷衍了事,抱著不作為態度。除上述提及的空間和金錢外,其實還有教育的時間,父母需要兼顧工作與看顧子女,還要教好教足,使子女成人成才,得花出很多心力,不過這些更是後話了。我們期望的是要先解決金錢和居住空間問題,才可以鼓勵居民生育,這是老掉牙的說法,更進一步是創設良好的社會環境和風氣,例如家庭友善政策提升生育意願,長遠提高全體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才可以令他們「安心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