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巿民之言)居民期再推獎賞減北上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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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期13周的「全城消費大獎賞」日前舉行閉幕式暨終極大抽獎,約590萬筆交易符合資格參加。一如我們預期,電子優惠總核銷金額約2.27億元,聯動全澳消費逾11億元。誠然,只要政府派錢,商戶和居民都會齊齊讚好支持,商戶普遍認同活動有助吸引人流,亦鼓勵居民於周末周日留澳消費,除了政府支出公帑,可謂多贏局面。

  居民和商戶都支持再推獎賞刺激消費,惟當局仍然指要持續總結「全城消費大獎賞」成效並聆聽不同持份者意見,以作為未來政策的參考。究竟會有甚麼人反對繼續舉辦?根本與停車場時租應否加價的議題一樣,我們相信九成以上居民都會支持延續消費大獎賞,剩下的一成可能是沒有電子支付的人長者,又或要求直接派發消費卡,故我們看不出有甚麼理由不再舉辦「全城消費大獎賞」。誠然,派發消費卡屬美事,惟以2021年「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優化方案,本澳持永久性及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所有年齡層居民,每人獲發5000元啟動金及3000元立減額,這裏至少是30億元支出,對比「全城消費大獎賞」2.2億元來計算,是一筆「大數」,又未能有5倍槓桿效應拉動消費,似乎當局不願意再以派發消費卡來「止痛」。

  另一方面,當局一直強調要盤活社區經濟,縱使上周末有創新高的訪澳旅客數量,惟旅客在澳消費習慣和模式經已轉變,大多集中在澳門半島新馬路一帶和路氹觀光區。不過,我們看到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拜訪各社團期間,表示「正積極研究關於社區經濟的相關措施,為社區經濟注入更多動力,包括加大力度以多元方式推廣社區特色,讓更多旅客及居民分流到社區遊覽及消費。」由於我們只能看到官方新聞稿內容,希望在4月的施政報告能有予人驚喜的施政藍圖,而非屆時僅宣布再辦1次「全城消費大獎賞」。

  談到社區經濟,臨近農曆新年,除市政署恆常舉辦年宵市集,還有望廈山房活化項目舉行的新春市集,再到荔枝碗船廠片區舉行的春日市集和氹仔舊城區於年初一至年初七設臨時行人專用區,飛能便度街的露天停車場位置增設特色市集,可見處處都用「市集」包裝,再設置文創、零售和遊戲攤位,便算「有做」,如此高度重複、同質,會削弱吸引旅客能力,反而顯得沒有特色,亦令人感覺敷衍了事,未能「做好」。廣設市集就想盤活社區經濟,似乎有點異想天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