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夾屋法法案。法案訂定夾屋定價公式,並列明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單位售價及補價比率,當局始終不願公布夾屋價格,即使是折讓率也好,而羅司長就搬出夾屋等同私樓,不同於經屋及社屋,若現時「寫死」折讓率反而欠缺靈活性。然而,這種夾屋成為過去可投入私人市場的「經屋」,根本沒有新意,而購買和轉售都有一定限制,令市民失去信心。我們一再強調,在國有土地上興建夾屋,唯一支出是建築成本,根本不用參考私樓樓價來訂定折讓比率。
在經屋永遠「姓經」,而且也只能原價售回給政府,這樣需求大減下,自然未來能開放恆常性申請;至於夾屋是否「跟隊」,或可恆常性申請,以解決居民住屋難題,羅司長卻推說夾屋是新鮮事物,現時討論相關問題太急。雖然政府未知偉龍馬路的夾屋具體數量,但會比經屋單位大和質素好。這樣,問題又來了,查閱房屋局網站,經屋T2單位,最小總實用面積竟然只有390平方呎,一個房間最少只有80平方呎,如何叫人優生多育?在坊間要求下,新推的夾屋,「比經屋單位大和條件好」,只是讓人苦笑,根本是經屋居住環境太差,現在推出夾屋來搪塞過去。
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夾屋價格肯定不便宜,私樓每平方呎實用面積約1.1萬元,夾屋會落在8000元每平方呎?以實用面積600平方呎計算,也要500萬元,叫人吃不消!而且偉龍馬路鄰近澳門國際機場,相信買家仍會抱觀望態度。至於夾屋面積會比經屋好一點,那麼質量會否好一點?那又誰來保證?另一方面,橫琴「澳門新街坊」售價每平方米實用面積達3萬元人民幣,惟目前看來居民還在觀望,或許因為即將有夾屋出售,故猶豫不決。
前車之鑑,湖畔大廈和業興大廈先後出現「甩磚」事件,廉署也發出報告指無人需要歸責,而查看房屋局網站,湖畔大廈6座的管理機關召開了分層所有人大會,議決不通過由承建商提供的公共位置牆身飾面磚維修方案,業興大廈則通過「上半牆身油漆,下半貼馬賽克」的方案,個別樓宇已完成施工程序。可以想像,當局再興建樓宇,會否如這種公共工程出現「多籮籮」的問題,困擾居民多年?
故此,夾屋除定價外,工程用料和質量也十分重要,然而羅司長竟說未知夾屋用料,就明顯底氣不足。當局要做的,就是公布售價和說明工程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