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巿民之言)做好大型活動人群管控防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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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德國馬格德堡聖誕市集汽車衝撞人群事件,有5人死亡,包括1名小童,另有200多人受傷,當中近40人傷勢嚴重。此事令人想起上月在珠海發生的「珠海11.11駕車撞人案」。由於目前是聖誕節和除夕活動頻頻舉行的時期,還有即將舉行的「澳門戶外表演區預熱音樂會」,故當局有必要做好大型活動人群聚集的風險管控工作,提防被有心人利用擾亂社會秩序和安全。

  我們留意到「珠海11.11駕車撞人案」相關現場視頻,當局在控制車輛時,竟然有人嘗試用指揮棒來敲打汽車玻璃,期望可以擊碎車窗來控制駕駛人員。誠然,這種做法固然無效,惟我們也要思考,可以用甚麼方法快速阻止駕駛者傷害更多無辜性命?

  英國為應對駕車衝撞人群的恐怖襲擊,警方設計了1種新型反車輛衝撞裝置「Talon」,能在短時間內破壞輪胎阻止車輛繼續前進,僅需2人在1分鐘內完成部署。裝置利用鎢鋼打造刺釘網,最大負重為17噸,相當於1輛大型貨車和巴士。目前,英國倫敦舉辦重大活動時已投入使用該裝置,未知澳門有否引入類似設備的構思?  

  除了部署方案預防汽車衝撞人群的意外,如何有效疏散人群,以及防止出現踩踏事故亦十分重要。回顧2022年萬聖節,韓國首爾梨泰院發生「人踩人」意外震驚國際,事件讓人記憶猶新。事實上,當局應做好宣傳教育,當身在大量人群聚集的地方如何保持冷靜及警覺性,而不是只著重做好交通疏導工作。

  首爾梨泰院發生「人踩人」事件後,當地警方防暴隊在其機動總部舉行人群管理訓練演習。當時以類似梨泰院小巷發生事故時的應對,包括加入特種部隊營救被困在裏面的人等演練,並聽取專家意見,然後將相關應對措施擴大到韓國不同城市。

  對此,澳門不妨參考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所造成的損害,應急預案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4類。

  該機制將突發事件按照嚴重程度由低到高分為Ⅳ級(一般)、Ⅲ級(較大)、Ⅱ級(重大)、Ⅰ級(特別重大)等4個級別,級別愈高表明災害愈嚴重。並由此發布藍色、黃色、橙色、紅色預警,及啟動相應的四級、三級、二級、一級應急響應。澳門亦宜訂立相關機制,設有基本預案和緊急預案機制來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