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中華總商會向政府呈交「第二個百億」抗疫經援措施的意見和建議,引起社會熱議,尤其當中建議向外地僱員發放3000元消費券,以表達近3年來共同抗疫的關愛,受到電子媒介、網絡平台「聚焦」,以至在「網上」作為單選投票「贊成」或「反對」,更容易激起「輿情」,引發社會矛盾,不利於從整體看待中總的建議,立體地梳理脈絡,從而檢視在近乎3年疫情衝擊中,應否對處於弱勢的外地僱員,給予一點救濟關愛,體現社會對同屬建設澳門的板塊在困苦中同舟共濟。
我們不妨看看中總「第二個百億」抗疫經援措施的7條基本意見:
一、發放一次普惠性全民抗疫現金補貼;二、未受惠於首輪經援計劃且2022年起嚴重虧損的中小商號可申請援助;三、向被強制停業商號給予一次性經濟援助;四、為「擴客源」計劃增資源,引客注活水;五、關愛外地僱員發放3000澳門元消費卡以增強共同抗疫信心;六、延長家居企業水電費補貼,優化商號電費補貼;七、延長疫情期間聘用本地待業居民臨時補助計劃。
結合中總在新聞稿所述,是根據「第二個百億」的普惠性,「後清零」振興經濟,盡量控制開支不超過百億元範圍。這,無疑是關顧營商、全民普惠提出的建議,只是在7項基本意見中,有1條將勞動人口「外僱」納入救濟範疇,體現社會對他們攜手抗疫3年,同樣面對經濟困乏的關愛。
為此,我們不妨梳理一些社會「輿情」展現的謬誤,才能更好聚焦相關議題,讓市民思考,也供政府參考,最終釐訂政策措施。
外地僱員搶澳門人飯碗─這從澳門40多年輸入外來勞動力演變過程中,配合本澳社會整體飛躍發展和經濟體量「膨脹」,足以證明,外地僱員作為生產要素其中的勞動力要素,對建設澳門起著不可替代作用。
澳門特區出現疫情前的「好景」,有賴本地勞動人口和龐大外地僱員支撐各行各業工種、人資要求,以至外來家傭助力家庭釋放勞動力,強化生產建設和家庭經濟水平,令澳門民生水平不斷提升。
當然,輸入外僱、管理、退場等環環相扣,與本地勞動人口、就業有一定關係,也必然是「利益之爭」,尤以當失業率上升,社會反映外僱退場還職本地人,也是法律所繫;惟現實上很多工種,就業職位,並非「一刀切」減少了外僱便能以本地人填補,面對結構性就業、失業問題,更宜精準出台針對性措施,而非將矛頭指向外僱致社會矛盾加劇。
外僱非本地人不應享受社會福利─外地僱員由於並非澳門居民,除了勞動權利和個人權利的保障,其勞動權僅僅限於勞動合同下的臨時從事職業活動保障;更難以談論享受「社會福利」!法律現定,僱主聘用外地僱員須按「人頭」繳付聘用費,納入社會保障基金,每名外僱每月200元,加工製造業外僱每月100元,家務工作者豁免繳費。可是,社會保障基金作為本澳居民社會福利,僱主「代」外僱繳付聘用費,外僱「半毛錢」都沒資格領取社保基金福利,故而「外僱與居民爭福利」之說顯然是個謬誤。
中總提出「第二個百億」關愛外僱建議被指外僱與居民爭福利─怎樣看待近3年疫情肆虐下,特區政府「開倉派米」的各項經援措施?如果對「經濟援助」予以貼切了解,顯然並非恆常福利政策,而是在疫情特定環境下救濟式的支援措施,當社會經濟跨過疫情陰霾,經援等救濟措施的意義便不復存在。因而可見,近3年政府推出多項經援措施紓解民困、援助企業度過困境,就是要保企業、保就業、顧民生,這是環環相扣的互動,不存在「益」了誰,「肥」了誰的問題。企業、居民就業、民生構成經濟民生主體。當中,外地僱員也是受疫情衝擊一員,但,過去所有經援救濟措施,都沒有他們可以受惠的點滴,為此,在持續3年生活困乏中,將心比己,感同身受,將救濟適度提供予外僱表達社會對這群建設者的關愛,並不為過。且當疫情過去,根本沒有條件再談抗疫經援關愛,這是社會從主體看待疫下衝擊、救濟所應理解的實況。
當然,社會或會憂慮從「第二個百億」經援救濟措施中,調撥部分關愛資源予外僱,不也是從「全民普惠」中「攤薄」了「澳門人」的份額?為此,我們不妨思考,既然是「救濟」,又或關愛,除了「第二個百億」,可否有更貼近外僱能受惠而足以切合發放渠道的經援來源?
不妨看看,既然社保基金收入來源其中包含外地僱員聘用費,可是外僱不能享受社保基金提供的福利,際此3年疫情嚴峻時刻,是否可從社保基金調撥救濟措施款項,紓緩外僱困乏?根據《聘用外地僱員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得基於經濟政策的理由,以一般及抽象的方式施行以下措施……(二)因應生產單位的規模、受聘僱員的人員、僱員的職業類別或產業類別,臨時或長期豁免繳付聘用費。」儘管當中的豁免主體是僱主,但,可以採用類似「退稅」形式,將關愛外僱支援金額循「豁免」「退稅」形式提供予持「藍卡」外僱。
設若社保基金調撥上出現法理障礙,其實,也可以通過澳門基金會,以其促進慈善活動宗旨提供關愛外僱救濟援助資金來源,按相應法定程序落實支援計劃。
3年抗疫,澳門特區遭受重創,是不爭事實。而近3年來,外僱作為勞動力、建設澳門特區主體,並未從經濟、福利、救濟上得到澳門特區關顧,這群弱勢,包含專業僱員、家務工作僱員和非專業僱員,在不同行業、崗位,與廣大澳門居民,本地勞動人口一樣,堅守抗疫義務,維持社會經濟活動有效抗疫運行,也同樣遭受疫情重創經濟、生活。
我們認為,只要立體、免於謬誤地看待中總所提「第二個百億」經援建議,不將關愛外僱獨立「抽離」整份建議而審視箇中細節,思考有甚麼途徑降低「與居民爭利」的偏頗,那麼,以澳門包容共濟的社會主體氛圍,在3年抗疫征程中「開倉」關愛一下外地僱員,只要我們有這份心,自會「辦法總比困難多」,體現澳門情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