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之言) 開誠布公詳細介紹路環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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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環西側防洪(潮)排澇工程」(下簡稱「兩湖方案」)以200年一遇的防洪標準建設,相應設計潮位3.71米,居民對設計內容所知甚少,且一直受到路環以外居民質疑。惟公建局只是說「將適時向外公布有關的項目介紹及工程推進狀況等資訊。」當局聲稱「會聽取區內居民意見,必要時會設立協調機制,減低對當區居民及路環旅遊活動的影響。」只是說說過後就再無下文。

  我們相信「兩湖方案」當中十月初五馬路對開海面,居民是支持圍海造湖的;至於荔枝碗一側海面,就被質疑破壞荔枝碗船廠片區的水體,尤其1200米「兩湖方案」當中設有長246米岸邊防洪牆段,居民未知會在哪裏建造,會否對景觀甚至生態造成影響?

  目前,十月初五馬路對開水體一直深受居民旅客喜愛,不少居民閒坐堤岸享受美味葡撻,欣賞濱海風景,有的打卡拍照,這段堤岸亦吸引很多電影或歌手到來取景。除了有人類活動,我們亦看到不少水鳥趁潮退到灘塗覓食和休息,只是,社會擔心造湖後會影響鳥兒的棲息。

  至於荔枝碗的水體,潮退時也有很多雀鳥覓食和休息,甚至有彈塗魚和螃蟹聚居,倘圍海造湖,除破壞生態,也改變荔枝碗船廠片區能直接接觸海水的狀況,在人工湖裏保育船廠片區,說起來亦很奇怪。

  誠然,查閱文化局文化遺產廳宣傳品,當中有「被評定的不動產2023─場所」,明列「由路環碼頭至譚公廟前地的海旁」和「荔枝碗船廠片區」都是被評定的場所。根據第11/2013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定義,「場所」是指具重要文化價值的人類創造或人類與大自然的共同創造,包括具有考古價值的地方;以及被評定的建築群或場所內的新建築工程或拆除工程發出准照,須先取得文化局具強制性及約束力的意見,而該局須自接獲要求之日起30日內發表意見。

  故此,我們相信公建局動工前必定徵詢文化局意見,會否大「開綠燈」,不會叫停政府工程?社會不無疑慮。那麼,一片值得被保留的海面,有否可能步南西灣後塵,使路環出現兩個湖?我們明白居民尤其是十月初五馬路一帶的居民有防洪訴求,惟也不應勿視文化遺產是屬於社會和後代的不可再生瑰寶。

  最後,工程技術方面,「兩湖方案」涉及上游排洪,建設新堤岸後會否影響對岸橫琴的防洪?故當局有否透過區域合作與珠海或橫琴方聯絡,掌握對方對「兩湖方案」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