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之言) 科技監察的士收成效推廣達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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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公署完成《關於的士車載智能終端系統的專案調查報告》,認為交通事務局在「的士管理系統的供應及維護服務」的合同判給上並無違法,獲判給實體新利達與銳明聯盟向的士准照及執照持有人所收取的每月服務費及按金亦合法合理。

  自2019年「新的士法」生效和有關的士終端系統的監控制度落實後,翌年交通局的士稽查人員錄得之的士違規個案記錄為零,而治安警察局則錄得不足150宗;的士濫收個案2019年全年為1900宗,2020年至12月僅錄得8宗。截至2021年底,治安警察局全年錄得的士違規數字不超過100宗。「新的士法」及有關的士終端系統的監控制度對打擊過去一度出現的的士違規現象,確實起到有效作用,大收成效。

  然而,目前只是新冠肺炎疫情下,旅客減少,加上多了居民使用,或者會出現「錯覺」,要待旅客數量增加時才「見真章」。日後當旅客增加,居民重回昔日被拒載被濫收車資的問題可能重現。目前情況反映科技手段打擊違法行為成功,可見善用科技,可以遏止亂象。

  當局何以不將的士安裝車載機為例子,推廣到其他公共服務也可以考慮使用科技?日前發生兩宗駕考生出言指摘考試員事件,交通事務局譴責對駕考考官的不禮貌及侮辱行為。誠然,內地已經在考試車輛上裝設電子路考系統來評判,路考系統主要由考試管理系統、車輛智慧定位系統、車載視頻監控系統和車載自動評判系統構成。全程監控考試車輛前方情景和考生、助考員的一舉一動,攝錄的資料會傳輸到車管所考試監控中心。只要考生做出錯誤判斷,有畫面可以作證據,而並非目前澳門僅由考官作出判斷,減免了不必要的爭拗。

  除駕駛考試,內地處處都是電子監控拍攝駕車違章扣分;反觀澳門,目前僅有某些路段設有超速偵測以及路口作監控檢控,相對落後,倘若所有路段由電子執法,針對停留黃格和在黃實線違泊,相信澳門的駕駛者會更謹慎駕駛。

  特區政府第一個五年規劃和近年的施政報告,都對澳門建設智慧城市提出明確要求,惟7年下來,一直空轉。要講建設智慧城市,需要的是人工智能、雲計算、5G通訊、大數據等高科技,以及政府的政策到位,有效利用科技,落實到位。否則,手握科技設備,收集了數據,卻不懂和不知道怎麼使用,構建智慧城市只會淪為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