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之言) 澳門特區國有土地被儲備浪費資源

931

  社會批評未規劃利用的官地(國有土地)寧願養草也不作規劃甚至臨時利用,縱使臨時利用,大多由市政署提出興建臨時公園,只是除了公園或「世界級」青少年歷奇中心外,似乎都沒有方向。日前的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最多議員關注的就是土地被閒置,而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竟然指有關部門可提出土地使用建議,政府就會下決定做否,這個說法即是行政長官或運輸工務司都不會作決定,而是由局級部門提交申請,無論是臨時休憩用途或臨時停車空間,這樣很容易出現「盲搶地」狀況,投入公帑使用數年又改變用途,是消耗行政資源。

  一向「中文不好」的羅立文又突然「中文變好」,把「閒置」和「儲備」二字了解得很清楚,表示屬「很大的誤會」,澄清土地臨時利用與否屬政府而非他個人權限,並指這是土地儲備而非土地閒置。首先,他個人亦屬政府人員,可以向上向行政長官或向下的局級部門作出建議;其次,儲備和閒置只是一念之差,加上政府根本沒有土地儲備的下限行政法規,例如必須至少保有多少萬平方米的土地儲備,導致還有50多萬平方米土地仍然是「儲備」。

  既然已填好的新城填海C區只是作為土地儲備,那麼破壞了澳氹之間的海洋生態只為土地儲備,未免付出太大成本,既然都填海了,應做好做滿,才不辜負中央政府送給澳門的大禮。我們看到新城C區還沒有橋樑連接,目前是個「孤島」,倘要利用又需急急興建橋樑的話,再次證明政府做事喜歡嘆慢板。這個土地倘用來作臨時夜市場地,帶動夜經濟,讓居民和旅客多一個夜間消閒場所,便可豐富澳門的旅遊產品,亦可以助力中小企發展,我們看到是多贏局面。

  如果說新城填海C區是土地儲備,那面積約47公頃的新城填海B區已填妥10多年,目前仍然用作「臨時」停泊公共巴士及旅遊巴,又怎樣說得過去?相關公司不用停泊費用,成本大大減少,對其他行業甚為不公。

  另外,新城填海區規劃工作小組2012年曾提議,B區規劃興建終審法院、中級法院、初級法院、檢察院、廉政公署、審計署及警察總局等7個單位。到了2024年,查公共建設局網站,指該區規劃用作道路基建、旅遊休閒、公園綠化等,說明不清晰,可見未來數年依然作為「儲備」。

  澳門土地面積不大,總面積僅33.3平方公里,土地資源珍貴,當局竟任由用作「土地儲備」不加以善用,變成浪費資源,也令社會難以適時發展。對此,當局應積極作為,規劃土地用途,又或訂立行政法規,規定恆常要有多少土地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