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之言) 演藝之都要有跨部門迎客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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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底,特區政府突然提出在2024年打造「演藝之都」,惟在新的1年,因為有韓國偶像團體租用政府公共場所──氹仔運動場舉辦演唱會,運動場內外萬人空巷,在當局眼中能夠帶動社區經濟,甚至助力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旅客不再一定為博彩、歷史文化和購物而來。

  然而,氹仔運動場演唱會鄰近社區民居和校園,持份者認為事前搭建舞台、演出期間均帶來噪音和出行不便等困擾,社會連日增加不少怨氣。

  支持舉辦演唱會的一方,認為能帶動經濟;反對的一方總認為影響生活,要討論一定沒完沒了,倒是有人提出過去澳門運動場亦有舉辦香港歌手的演唱會,卻未有惹來大量批評,或者說時代已經轉變,「特種兵」的旅遊消費模式出現,以及買不到門票仍然會前往現場「應援」的新世代參與方式,湧現人潮聚集。

  問題在於,當局以為這只是一般演唱會,處理好觀眾進場和散場便可了事,未有考慮新世代參與演唱會的方式,以及未有與周邊持份者─居民、機構事先做好溝通協調,而交通和封路安排也只是在活動舉辦前兩三日才公布。

  至於演唱會為何能使用政府場地,體育局表示轄下設施除了日常讓市民及團體租用舉辦體育運動外,亦會對外租借用於其他用途。但,究竟甚麼時候有空檔,而租賃費用多少?這些基本資訊是否有「價目表」公開,外界不得而知;又是否因為博企的大型場地滿檔,而只有選擇租用政府場地的「下策」?既然居民購買公屋、租賃長者公寓和公屋商舖都要以「市場價」作參考,當局不妨公布是次演出場地的租賃費用。

  經歷今次事件,我們相信當局或意識到,在社區舉辦大型活動前,應先考量該區的承載力及配套設施是否足夠,事前與區內持份者的溝通亦十分重要。不要說當局和演唱會舉辦單位要與居民溝通,今次體育局與教青局也不見有跨部門協調,體育局竟不知當日有學界游泳比賽,而教青局也只能「硬食」,離奇地在氹仔中央公園設接駁巴士往來奧林匹克游泳館,結果使用者不多,徒浪費資源。

  特區政府拋出打造「演藝之都」構想,認為只要活動辦得多便達標,卻未見周詳思考怎樣接待從全球各地為偶像奔來的旅客。要在社區辦大型活動是可以的,畢竟場地不應限制在大型度假村,我們甚至認為可以有新想法,未來可以善用澳門賽馬會馬場舉辦大型演出和文娛樂康體活動,但,怎樣貼心服務旅客、也做好平衡,對居民的影響減到最低,這都需政府的施政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