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推出淘汰老舊電單車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至3月底表示已收到約231宗申請,當局表示符合預期,惟翻查資料,目前本澳約有2.5萬部老舊電單車,僅佔1%,情況完全「打面」政府。本來,當局預計約10%至30%輛會參與資助計劃,即約2550輛至7650輛,目前不到一成的車輛願意參與計劃,「符合預期」只是自我感覺良好。
當局其後作出補救措施,在青洲坊大廈、快富樓及亞馬喇前地停車場共15個新增的電動摩托車充電位即日起投入運作,未來在10個公共停車場陸續增設約50個電動摩托車充電位。
據統計局資料顯示,去年全年新登記汽油電單車6812部,但新登記新電動摩托車僅155部,其一,新電動摩托車舊價與汽油車接近,價格沒有吸引力;其二是配套不足;其三是充電與汽油的經濟成本相差不大。
以澳門電單車駕駛者的習慣來說,都是「車到門前」,首先停泊在路邊車位,其次是違泊在行人路或巷里,泊入停車場的寥寥無幾,我們不是支持違泊,但這也是現實。既然電動汽車有路邊充電位,為何電動摩托車卻沒有路邊充電位,這又是否厚此薄彼?其次,要電動摩托車到停車場充電,把停車費和充電費算入其中,與使用汽油差不了多少,還有電油的損耗問題,購買電動摩托車好處只是買車時省了不少稅項和手續費,但,駕駛電單車就是求快速,要駕駛者時時刻刻擔心「無電」,不符經濟成本。
情況反對政府施政,官員只懂在辦公室思考政策,脫離社會實況,但求提升居民替換率,不理措施有沒有遠離民情,就是施政的亂作為。
目前大部分電動摩托車主的「慳錢」充電方案,是把笨重的電池帶回家或辦公室充電要推廣居民使用電動摩托車,還得有更多可攜式、輕巧的電池出現,讓駕駛者帶回家充電,否則電動摩托車難有普及。其次,也可以考慮廣設路邊合法停車的充電位,與目前電動汽車的配置一樣。
當局說要鼓勵電單車進入停車場,至今一事無成,當年曾推出免費停泊措施,結果回復收費,居民就不願使用。日間2元一小時,夜間一小時,停泊24小時,一天36元,一個月1080元,電單車使用者大多為升斗市民,以一部電單車才兩三萬元,60元汽油就可以行走100公里,月付過千元的停車費,「妹仔大過主人婆」。對此,當局曾提出提升交通違例罰款,當中包括電單車違泊,難怪當局一放風便群起反對。
當然,或有人說可以使用公交出行,惟澳門就是小城市,使用電單車有其便捷性,要鼓勵電單車入停車場,宜思考更多措施,8800的稅務優惠,其實不算太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