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
李群局長 鈞鑑
「澳門歷史城區」於2005年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東望洋炮台(聖母雪地殿堂及燈塔)是其中1個重要的核心組成部分,東望洋燈塔更是中國沿海地區最古老的燈塔,因此其景觀保護以及對周邊新興建的建築物作出高度限制,是特區政府保護澳門文化遺產的重點工作之一。為此,澳門特區政府於2008年訂立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對松山燈塔周邊地區建築物高度限制分布圖,劃分11個限制區域。根據該批示之中「區域1」的標示(附件一),許可之最大建築物海拔高度分為10級(由52.5米逐級下降至5米),而且延伸範圍至海面。
2023年7月27日澳門公共建設局公布了「新城A、B區行車天橋」的初步設計,從設計圖看該天橋已涉及上述批示「區域1」的限高範圍,但由於當局一直未公布天橋高度,社會一直不知天橋會否超出限高,直至今年6月在傳媒追問下,公共建設局才公布主橋的最高海拔為25.8米;其後澳門文化局亦承認,新城A、B區行車天橋局部一段處於法定限高範圍(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內南端一側,涉及面積約佔法定限高範圍總面積的0.34%(重疊區域許可之最大建築物海拔高度為10.3米及5米),但認為對「澳門歷史城區」及東望洋燈塔向外港方向的主要望海景觀未有產生干擾,由於天橋是「通道」而不是「建築物」,初步判斷覺得天橋的影響不大,故沒有送交澳門文化遺產委員會,亦未見有需要向世界遺產中心提交資料。
但令本人及社會擔心的是,根據本人按澳門立法會議事規則向政府索取的相關資料,「新城A、B區行車天橋」橋段高度為24.9米至25.78米的部分位處「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限高僅為5米及10.3米的「區域1」,意味該橋面高度較法定限高最多超出5倍!
特區政府在訂立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時明確指出:東望洋周邊制訂法定限高的關鍵原因是保護澳門世遺重要景觀—東望洋燈塔的視廊,當時更稱:「2008年經過政府有關部門的共同研究,並徵詢了國家文物局及聯合國世遺專家的意見和建議,在遵守現行法律法規,謀求區內發展與保護之間取得平衡的前提下,對東望洋燈塔周邊約2.8平方公里範圍內的新發展樓宇的高度進行限制,有關的高度限制已透過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於2008年4月16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刊登。」
再者,因應教科文組織的要求,澳門特區政府於2023年5月5日公布《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周邊區域遺產影響評估及城市設計》研究,確定了7處、2個層級的景觀視廊、視域,包括與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區域1重疊的DW-1視域,作為體現「突出的普世價值」(OUV)的最關鍵視域;而且該簡報更在DW-1和DW-2向外延伸加上WD視域作為補充(附件二),意味著「新城A、B區行車天橋」與上述研究的視廊有更多的重疊及限高牴觸。必須強調,「區域1」約超過三分之二的範圍為水體,若單純只考慮「樓宇」限高,根本不需要將限高範圍延伸至海面。
根據《世界遺產公約》,被列入世界遺產的地點,必須對全世界人類都具有「突出的普世價值」,而「澳門歷史城區」「突出的普世價值」的特徵要素正包括「東望洋炮台及燈塔與外港之相互視線關係」。換言之,在該視域範圍內任何超出限高的「遮擋物」均對「山、海、城的景觀」有一定程度的破壞,若教科文組織不認同項目方案,必定對澳門世遺造成影響。
若澳門特區政府未有將明顯違反現有限高規定的「新城A、B區行車天橋」方案「徵詢國家文物局及聯合國世遺專家的意見和建議」,又何以得出該項目對「澳門歷史城區」未有產生景觀的結論?如何確保「新城A、B區行車天橋」的興建,不會危及澳門世界文化遺產這張「金名片」?再者,當局由2009至2022年期間向世遺提交的文件中,多次提及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而2022年的文件更提及新城A區的規劃及「AB隧道」,證明聯合國教科文一直關注澳門新城區的發展對世遺的影響。
為此,「新城A、B區行車天橋」的方案無論是超過法律高度限制,還是涉及委託國家文物保護範疇具資歷的專家學者所做的研究均指出:從確保澳門世界文化遺產,尤其東望洋燈塔景觀視廊不受破壞的角度,特區政府有法律責任及自身義務,將「新城A、B區行車天橋」的興建方案事先向國家文物局,以至聯合國教科民中心主動提交徵詢專業意見,並在沒有獲得不同意見後才可進行,而非靠特區政府自行主觀判斷,如天橋是「通道」而不是「建築物」,以及覺得天橋的影響不大就沒有將項目主動送交澳門文化遺產委員會,更主觀認為毋需向世界遺產中心提交資料。
特區政府在「澳門歷史城區」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正式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成為中國第31處世界遺產的時候明確表示,澳門申遺成功是得益於中央政府、國家文化局及內地專家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更感謝國家文化局有關領導和專家的指導下,特區政府在2001年設立了專項工作小組,開始編寫申報文本,並開展相關的工作,包括確定初步的申報點、相關街區和建築物的測繪製圖、劃定保護範圍和緩衝區等,同時將有關資料編入申報文本。再者,從2003開始世界遺產對新的申報實行限額制,中國每年只能申報1個項目。「『澳門歷史城區』作為中國2005年唯一申報項目獲得成功,是世界對澳門400多年歷史文化成就的讚許,更是中華文化的光榮。」
在成功申遺10周年後,時任特首感語亦明確表示:「在活化世界文化遺產的工作方面,我覺得我們仍然有進步空間,我們會努力朝著此方向,既要保護好、亦要努力活化,參考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做法,進一步做好工作。在依法的前提下,保護好具普世價值的世界文化遺產,同時會聽取廣大居民的意見,也定會隨時諮詢國家、國際相關專業機構和世界遺產專家的意見和建議。」
綜上所述,為確保澳門世界文化遺產依法獲得保護,本人特此向 貴局反映上述意見,期望 貴局能夠詳細了解「新城A、B區行車天橋」的興建是否依法,以及會否影響「澳門歷史城區」重要組成部分-東望洋燈塔的景觀,甚至會否危及「澳門歷史城區」這張「金名片」。
如若賜覆,不勝感激!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 林宇滔
2024年10月8日
附件一: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松山燈塔周邊地區建築物高度限制分布圖-區域1
附件二:《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周邊區域遺產影響評估及城市設計》-視廊與視域的劃定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