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澳門法律)非強制央積金政府管理子帳戶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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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由政府管理子帳戶、供款子帳戶,以及保留子帳戶3類子帳戶組成。其中,政府管理子帳戶用來記錄政府分配的款項,包括鼓勵性基本款項、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收益分配,以及由其他子帳戶轉入的款項。

  政府管理子帳戶的款項由社會保障基金根據審慎及低風險原則管理,透過銀行定期存款方式獲取利息收益。按照非強制央積金法例,利息收益按日計算,以每年的1月至12月為「收益計算期」,並於每年的12月31日進行結算。各帳戶擁有人可獲分配的利息金額,則根據其政府管理子帳戶每日的結餘、可計息日數,以及收益率計算。社會保障基金會於每年1月按下列公式計算各帳戶擁有人於前1年的利息收益,並發放到其政府管理子帳戶內。


  其中:

  S─帳戶擁有人的政府管理子帳戶於收益計算期內每日的結餘;

  t─日數(1=收益計算期的第一日;2=收益計算期的第二日……n=收益計算期的最後一日);

  R─收益率。

  由該公式可見,在收益率相同的情況下,政府管理子帳戶的結餘和可計息日數不同,帳戶擁有人可獲得的利息收益也不相同。一般情況下,假設帳戶擁有人在當年1月1日的政府管理子帳戶結餘相同,而在收益計算期內均合資格獲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且從未轉出、轉入或提取政府管理子帳戶的款項,則同一年度可獲得的利息收益均相同。

  帳戶擁有人可使用「一戶通」帳戶登入非強制央積金資訊平台、「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或網上平台,亦可透過自助服務機查詢有關子帳戶結餘。

  如想了解更多有關政府管理子帳戶收益分配的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https://www.fss.gov.mo/zh-hant/rpc/share)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查詢。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第7/2017號法律《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及第33/2017號行政法規《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補充規定》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