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浦第三期發展旅遊娛樂 新建築按新馬路限高20.5米

16號碼頭保留外觀特徵不可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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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十六浦計劃發展第三期項目,社會關注16號碼頭保育問題。就十六浦發展新項目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公示期間,有意見認為應完整保留16號碼頭而不僅保留建築外觀特徵。文化局局長梁惠敏昨在文化遺產委員會會議後回應表示,16號碼頭現時並非文物,作為內港其中1個碼頭和商業空間,規劃條件圖草案提出保留16號碼頭的高度、體量和建築特徵。梁惠敏指,「保留建築外觀特徵」即不可以拆卸,只可在現有建築物基礎上微調,從而在日後活化時具一定彈性,但剛性上已規範建築物必須保留。

  城規會昨午討論十六浦及16號碼頭的規劃圖草案,原有土地23,066平方米,需歸還政府約264平方米土地作公共街道,重整後土地面積為22,801平方米,用途為TD1類旅遊娛樂用途,草案建議項目現存樓宇不得加高,新建樓宇限高20.5米。草案最大許可地積比率為4.6倍,最大許可覆蓋率為六成。當局並要求土地承批人須負責設計及建造附設扶手電梯及升降機的公共行人天橋,工程計劃須先經當局審批。文化局建議保留16號碼頭建築外觀特徵。

  營造休閒氣氛 最大覆蓋六成

  多名委員關注新建樓宇高度較以往降低的原因?工務局代表解釋指,原有建築物高度於2006年時可能未有完全遵守新馬路的都市規劃,因此新規劃圖草案建議,現存建築維持現有高度,新建建築物則按新馬路區的行政指引高度為20.5米。草案將增加工程計劃及草案階段需再諮詢文化局意見。

  有委員關注草案的最大地積比率等,工務局代表稱,最大地積比率及覆蓋率是參考土地合約訂定,且該項目為非博彩類項目,未來或有一個開放空間營造較休閒氣氛,因此局方建議最大覆蓋率訂為六成。

  至於16號碼頭重建的高度?文化局代表指,參考文獻資料、歷史照片及舊圖則,16號碼頭歷史上曾加建1層,沿馬路店舖曾擴建及更改位置,若沿用保留文物立面不太準確,亦未必適合日後的活化功能,認為建議保留建築外觀特徵更為準確及妥當。文化局要求16號碼頭保留原有體量及建築外觀特徵,包括鐘樓及鐘樓下方的騎樓,碼頭外立面的特色元素及色彩,日後在建築計劃階段文化局將進一步發表意見。

  有委員關注規劃圖提到泊船使用權屬,即由誰使用?工務局局長黎永亮表示,有關水域地界屬私人,因此需要業主同意才可以停泊船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