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早探討樹木保育,澳門園景綠化促進會理事長梁冠峰及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辜文達出席。他們認為,卓家村的10棵古樹無論就地保育或移植,都需事前做好科學的環境評估,避免造成二次傷害;又指本澳不少樹木生長環境未如理想,相關部門有責任將保護樹木的法律執行好。
就最近氹仔卓家村地段工務局計劃開闢新道路,需遷移10棵古樹,事件引起社會關注。梁冠峰表示,保護古樹對城市生態、歷史、文化、教育發展都有重要意義,現時本澳已有616棵樹木受《文化遺產保護法》保護,文化局在保護卓家村古樹未有實質行動,當局需清楚交代古樹狀況,倘需移植的科學依據。
市政署支持保留10棵古樹
有關本澳古樹整體保育情況,他指出:城市發展的同時,很多樹木都生長在惡劣環境,10棵古樹的生長狀況一般,如採取就地保育方法,需考慮周邊條件及發展規劃,例如建了高樓擋住日照、地下水斷流,古樹會有受到二次傷害的危機。
辜文達稱,近年市政署在保育古樹方面加大投入人力、軟硬件資源,他稱署方支持保留卓家村10棵古樹,樹木經歷百年生長來之不易,移植古樹要考慮社會意見、土地、移植技術等,若要原地保留要考慮給予更好環境條件,確保古樹受法律保護。
有聽眾致電表示,關注氹仔卓家村地段涉及開闢新道路或需搬遷10棵古樹,擔心移植或需切除大量根部,可能引起無可救藥的根系疾病,希望工務局解釋移植古樹的依據。
電子化監管外判公司工作
梁冠峰認為,若行政當局因無法處理樹木危機,非移樹不可,以生態學角度來說,遷地保育條件要考慮包括生態質量環境、生態效益需優於原生地,能為本澳城市定位建設目標增添附加值。移植前應做好評估、根部處理、強剪方案、吊運安全措施、計算移植時間及長期養護方案,在環境許可下樹木根部保留愈多愈好,否則要將根部分段切除重新培養。
另外,早前華士古花園4棵宮粉羊蹄甲因市政署綠化外判公司人員工作失誤被移除,辜文達認為,署方要詳細檢討監管外判公司過程,研究引入電子化監管,清晰對外判公司的指引,確保指引確實執行,並重申待完成整個調查報告後,當局是有跟進的處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