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紀略》稱「有南北二灣,可以泊船,或曰南環。二灣規圓如鏡,故曰濠鏡。」不少學者認為北灣即指內港。內港位於澳門半島西面,屬珠江西江支流,水道處於澳門半島與珠海灣仔之間,北至林茂塘,南至航海學校媽閣廟對開海面,與灣仔隔岸相對,全長約3500米。包括航道、錨地及34個碼頭,以客貨運、內河運輸及漁業碼頭為主。
葡萄牙人逐步佔領澳門後,選擇以北灣作為建城開港的核心,澳門逐漸成為中國對外通商口岸,也是西方各國在東方進行貿易的中轉港口。由於貨物依賴水路,內港一帶逐漸成為繁華地帶,並最終成為澳門經濟產業的重要支柱。據記載,1940年,有超過2000艘漁船、逾兩萬名漁民以澳門為家,大批新鮮海產在內港碼頭上岸。
1557年,因葡萄牙人有剿滅澳門海盜功績,遂得以藉「租客」身份入住澳門,並以北灣為核心開建商港,發展經濟。因此自開埠以來,北灣一直是澳門重要的貿易港口。伴隨著貨物集散、生意往來、人口交流,北灣一帶商業氣氛濃厚,人來人往,十分繁榮。
填海築路建碼頭 都市化盛極一時
如此通商運作數百年,受西江潮汐影響,大量淤泥從上游而下在北灣堆積,使得北灣海岸向外延伸,同時降低港口水深,對港口運作造成較大影響。因此,1868年和1923年,澳葡政府先後兩次大規模填海,興建碼頭、道路重整,形成今日所見的內港。
新碼頭建成後,澳門經濟又開始活躍起來。無論漁船、貨船還是客船,都選擇內港作為停泊點。內港的繁榮帶旺周邊商業,更帶動澳門進入都市化發展,從南海之濱的「小漁港」逐步邁向城市化。
1978年,澳葡政府頒布《憲報》提出重建內港碼頭計劃,加寬航道,鼓勵碼頭業主建設石屎碼頭,並明確34個碼頭各自的港口活動範圍,規定5-A碼頭與7-A碼頭之間的區域,以及21號碼頭與31-A號碼頭之間的區域為港口活動區域,貨櫃作業應在5-A號碼頭與7-A號碼頭之間獲租賃批給的區域內進行;與漁業有關的活動應集中在21號碼頭與31-A碼頭之間的區域。貨運、客運、漁業等都集中於內港碼頭,每日港口停泊船隻繁多,碼頭附近也衍生眾多上下游行業,甚至開設多家賭場,經濟民生氣息盛極一時。
然而時過境遷,澳門與內地陸路運輸快速發展,以及外港客運碼頭發展起來後,內港碼頭漁業、商業活動逐漸式微,不少沿線碼頭閒置。如今,內港雖然仍承擔大部分本澳日常民生貨品的供給運輸,但重要性已無法與昔日同日而語。經濟中心轉移及每年飽受「逢雨必浸」之苦,也讓沿街不少商舖結業。2023年,特區政府公布「新馬路片區活化計劃」,包括重點活化及保育14號和16號碼頭,以及23和25號碼頭這4座沉睡多年的碼頭正在等待煥發生機。
時間撥回1842年8月29日,《南京條約》簽訂,大清國被逼割讓香港予大英帝國,這讓歐洲海上霸主地位已經遭到動搖的葡萄牙感到壓力,更擔心香港會取代澳門的貿易通商地位,因而開始圍繞內港「自救」。從1884年到1915年的31年間,葡萄牙方面前後共提出10個專案,建議更新港口容量和設備,並疏浚已嚴重淤塞的河道,以保持澳門地區貿易的國際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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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850年起,澳葡政府確定「填海造地」決策大方向,並首先從整治內港著手,研究如何解決疏浚河道,填整沿岸土地、改造港口、整治碼頭運輸。同年,澳葡當局開始在三巴仔街和下環街之間逐步修路、填陸、填海,使上述區域成為城市的一部分。
1866年起,澳葡當局展開內港整治工程:先從北灣、淺灣和下灣開始,分別疏河、修路。翌年成立澳門工務局,並在接下來的數年時間繼續在內港一帶填海築路、整治港口,把內港海岸線逐步取直,同時修建及擴寬周邊街道。
1887年,澳葡政府再次著手內港整治,推進「港口改善計劃」,在有關工程中建成沙梨頭海邊街及罅些喇提督馬路(簡稱「提督馬路」)兩條內港沿岸主幹道,並一直沿用至今。
內港共進行過兩次大規模填海工程。首次從1866年開始,至1910年44年間共填得面積0.75平方公里。澳門開埠時的面積只有2.7平方公里,擴展後達到3.4平方公里。該次填海工程填平了北灣及下環海灣,連通內港至媽閣,建成媽閣上街、媽閣街、河邊新街、火船頭街、巴素打爾古街至沙梨頭海邊街的一條大通道。同時也興建了省港澳第一間戲院「清平劇院」。此後,福隆下街和福隆新街的商業區逐漸繁盛起來。
第二次大規模填海工程則從1919年至1927年,整治了內港河道和河岸,填出筷子基、台山和青洲區,包括南面3600碼的防波堤、東面1400碼的防波堤,以及挖浚一條寬100碼、深7.5米的人工航道。
新碼頭建成,蓬勃了澳門的經濟,與港口運輸貿易息息相關的海運物流、漁業、生活必需品、糧油食品等都在此階段迅速發展。客貨輪的碼頭功能,也蓬勃了旅遊博彩、餐飲酒店等各行各業,並在接下來的50、60年間,成為澳門重要經濟命脈,為澳門經濟發展作出不可磨滅的貢獻。
《市民日報》專題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