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議員黃潔貞表示,特區政府為促進本澳性別平等工作,讓女性在各社會領域得到更分的保障與發展機會,制訂《婦女發展目標(2019-2025)》(下稱《目標》)。當中合計共79項短、中、長期措施,至今短期階段的36項措施及中期階段24項措施已全部實施;長期階段的19項措施已開展4項,並會在今年(2024)開展5項長期措施,進展情況理想。不過,隨著《目標》已踏入最後的長期措施階段,並在明年迎來收官之年,社會意見亦對部分措施是否能如期完成,以及具體的實施情況及成效都表示關注。
特別是作為《目標》首位的「性別主流化」政策,涉及在所有政府施政及私人領域範疇,屬於性別平等工作中的頂層設計,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雖然按政府的規劃與資訊,現時「性別主流化」中有1項短期措施和6項中期措施(並無長期措施)已經實施,但縱觀整個實施時程,從2020年開始製作「性別主流化檢視清單」,以協助公共部門在訂定政策和措施、推動服務、開展工程,以及進行採購時,能更多考慮性別的不同需要,以及可能對性別造成正面或負面的影響,從而提升公共服務的效能。到2020及2021年先後開始兩輪的測試,至今仍僅有10個部門以試行方式採用,何時能普及推廣以及有具體的檢視結果,並未有詳細對外公布有關資訊。
對此,她提出以下質詢︰
一、現時《婦女發展目標(2019-2025)》已踏入長期措施階段,餘下未能在今年開展的10項長期性措施,將有何規劃部署?對於已實施的短中長期措施,有否進行現況與成效的檢討,作為下一個《婦女發展目標》編製的依據?
二、據悉現階段僅有10個公共部門進行「性別主流化檢視清單」的試行工作,請問何時完成試行階段並正式落實到所有公共部門當中?對於將有關清單普及至私營機構和企業中實施又有何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