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公布長者公寓公共停車場的收費標準,私家車位日間每小時收費8元,夜間4元;電單車日間每小時收費3元,夜間1.5元。立法議員馬耀鋒表示,長者公寓停車場收費標準明顯高於相鄰及一般民生區的公共停車場,將影響分流效果,並可能加劇相鄰停車場與周邊交通的負擔。他建議當局用好公共停泊資源,以及從鼓勵居民使用停車場形成習慣的角度出發,整體檢視現時公共停車場的收費模式,讓公共資源得到充分運用。
馬耀鋒表示,黑沙環區尤其長者公寓所處的新填海區一帶,公共泊車資源向來緊張,也長期屬於交通繁忙區域。鄰近長者公寓一旁既有污水處理站公共停車場平均泊車率83%,原已是本澳泊車率較高的停車場,但該停車場私家車位日間為每小時收費6元,夜間3元。現時長者公寓停車場收費高於上址,部分駕駛者可能會考量停泊成本增加,因而繼續選擇使用原有的污水處理站公共停車場,減低分流作用,甚至可能出現更多違泊或「兜圈」等位引起的「加塞」問題。
近年政府雖積極增建公共停車場,但馬耀鋒認為確有部分公共停車場的停泊資源未得到充分釋放,例如花地瑪堂區的望德、望廈體育中心、青翠等公共停車場平均泊車率均不超過五成,以及大部分停車場電單車泊車率長期維持較低水平。但同時上述停車場周邊又不時有違泊現象,出現「有位冇人泊,有車冇位泊」現象。雖然對於地小人多車多的澳門來說,守法泊車與「用者自付」原則有需要,他建議當局要根據實況,因地制宜,才能讓公共泊車資源更充分運用。
按供需流轉定價 鼓勵短泊增流轉
因此,他認為當局在民生區停車場收費上,應考慮地區及周邊流轉率以及供需等綜合情況,針對商業區、民生區、服務型功能型的停車場設置不同收費標準;並考慮從鼓勵居民更多使用公共停車場的習慣出發,創設更多元的停車場收費管理模式。例如針對使用率低的公共停車場或電單車泊位可調整費,採用半小時計費,以及減低夜間泊車費用;部分使用率較高的則可參考市政署管理的停車場,向首小時停泊車輛提供優惠,第二小時起採用正式收費,鼓勵短暫泊車提升流轉率,既有助減低周邊違停違泊,改善交通環境,也能讓公共資源得到充分運用。
未來,在設定新落成公共停車場收費標準時,馬耀鋒認為應實際考慮區內居住人口特徵、住宅或違泊情況等因素,更多收集居民意見、綜合評估制訂收費方案,以符合社會現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