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區政府擴大政府長者公寓使用費八折優惠的對象及期間。立法議員羅彩燕對措施表示支持,肯定政府及時調低租金價格的決策,認為這符合政策原意並能減輕家庭負擔,是順應民意的必然做法。她又認為長者公寓作為公共政策,不應由長者完全承擔費用,期望新一屆政府轉變固化思維,根據長者實際負擔能力調整租金,又希望將租金下調至3500澳門元起,採取分級收費制度,更貼近長者實際需求。
羅彩燕表示,自長者公寓租金公布以來,社會一直有聲音認為定價過高。若然按照政府正價計算,平均呎價對比區內呎價還要高,高於市場定位的租金固然會影響長者公寓政策的原意,亦會降低長者申請意欲。特區政府決定擴大長者公寓租金折扣的覆蓋範圍,相信是順應民意的必然做法。
她分析指,長者公寓租金的釐定,相信是特區政府充分考慮了建築成本、營運及行政成本、折舊率等方式計算,亦有參考市場定價,政府立場是追求價格能夠與市場掛鈎,並且不對政府財政造成長遠負擔,最終定出5000元至6000元較為偏高的價格。但站在實際角度,往往是計劃趕不上變化。尤其長者公寓從最初構思至最終落成,社會其實已經歷多番天翻地覆的變化,疫情導致經濟下行令市民收入大減,整體樓市價格和租金亦大幅下調,在雙重影響下難免會影響長者的負擔能力以及申請意欲,因此政府當初合情合理的計算方式,現時已不能符合長者實際經濟狀況。特區政府能夠及時調低租金價格,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政策原意,有助減輕長者的負擔。
訂更靈活及時檢討租金計算程序
她又指出:長者公寓作為公共福利政策,是回應老齡化社會的公共需求,不應由長者用家完全承擔有關費用。若追求項目完全自負盈虧,甚至政府徹底收回成本的話,根本就不需要政府參與。她期望新一屆政府轉變這種不合理的固化思維,並應按照社會經濟變化和長者實際負擔能力,採取分級制適度再調低租金。她又認為長者公寓的租金定價應按照使用者狀況而釐定,而不是以單位的方向和景觀作為定價標準。建議政府考慮下調租金至每月3500元起,並採取分級收費。
她續稱,在長者申請過程中,有關部門其實已經對申請者採取非常細緻的資產和資格審查,因此政府並不需要再採取太大的行政動作,便能制訂分級收費的階梯式機制,令部分資產或經濟狀況較薄弱的長者能夠減輕租金負擔。考慮到澳門老齡化社會的趨勢,政府未來有必要增加長者公寓數量,並專門制訂一套更靈活,能夠及時檢討以及貼近實際需求的租金計算程序。
加強與立法會合作善用公共資源
最後,羅彩燕強調,政府應積極強化與立法會合作,及時修法共同制訂定價機制,促使公共資源有效運用。她舉例說,一些公共房屋的舖位出現空置,歸根原因在於政府目前沿用第28/92/M號法令,採取與通脹掛鈎以及價高者得的招標方式,明顯未能適應現今社會以及公屋群內的實際狀況,沒有辦法達致資源有效運用,以及完善公共房屋配套。而長者公寓的租金計算方式,同樣受制於政府官僚體系的運作方式以及部分未能及時更新的法律,導致一些公共資源無法得到最有效使用,亦往往未能貼近社會以及市場的實際變化和需求。
她促請新一屆特區政府,必須重新修訂和理順關於公共資源的法律制度,並且考慮加強與立法會的溝通和合作,對於覆蓋層面較廣的公共福利政策,或有利於促進市場運作的定價模式,考慮透過立法會大會討論或者小組會分析,更有效汲納專家意見以及民意,不但能減少社會爭議,也能更客觀、科學和透明及時調整政策方向,有利政策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