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細則性審議《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法案。法案建議任何人或實體均須與特區政府合作及提供一切所需的協助,並應博監局及財政局的要求提供所需文件、資訊、資料或證據,即使該等文件、資訊及資料受保密義務限制亦然。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法案字面意味律師樓、銀行或會計師樓即使有保密義務,亦要按當局要求提供資料,委員會關注給予上述兩局的權力會否過大,希望政府解釋相關條文的立法原意,為何訂定如此大權力的條文。
陳澤武及委員會秘書林倫偉會後向傳媒總結時稱,是次會議進度不錯,由第三十六條討論至第五十九條,本周五召開多1次會議便完成法案首輪內部審議。現階段委員會暫未收到博企及業界對法案的意見,也仍未收到政府提交「新博彩法」新工作文本。
法案第五十六條的合作義務屬違令罪,陳澤武表示,立法會法律顧問指屬新的規定,委員會對條文沒有表態贊成與否,但關注此條文有很廣寬的權限,無排除的情況。將要求政府解釋訂定條文的原因,是否因以往搜證困難,導致不能處罰或要糾正不正當的情況?
無禁承批公司接受存款冀清晰條文
同時,委員會亦關注第三十九條不法接受存款的條文,陳澤武引述有議員表示贊成,認為保護金融制度的安全性,條文的主體是博彩中介、管理公司及合作人,但無提及承批公司,即是否承批公司就可以合法接受存款?並認為條文規管得很寬,委員會希望了解政府是否要糾正以往錯漏,無正式監管存款的條文而訂定此條文。
此外,立法會法律顧問團認為法案第四十四條行政違法行為的條文有不合理處,陳澤武舉例如博彩中介不通知政府更改承批公司或收取超出佣金上限會處罰博彩中介,顧問認為此並非單方面的行為,為何只罰博彩中介而不罰承批公司?有關條文有待政府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