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直接執法市民須嚴遵防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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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本澳自昨日起至18日零時進入為期7天的「相對靜止」狀態,警察總局表示,截至昨日下午3時,當局共發出905宗勸喻,首階段未有人士被檢控,勸喻的內容主要涉及在公共地方跑步、在公園閒坐等,其次是外出時沒佩戴好口罩、沒佩戴符合規定的口罩,或遛放寵物等非必要活動。警察總局強調,對於違反防疫措施行為,將會直接執法,再次提醒市民一定要嚴格遵守防疫要求,否則會被檢控。

  昨在疫情記者會上,警察總局警務聯絡及公共關係處處長張健欣表示,為配合特區政府的防疫工作,自昨日凌晨零時起,警察總局民防行動中心協調澳門海關、司法警察局、治安警察局,聯同行政公職局及34個政府部門,分別到全澳各區巡邏及執法,以及宣傳和勸喻工作。

  加強社區宣傳巡邏執法

  張健欣補充說,根據《民防法律制度》,行政公職局和34個政府部門都具有行政當局的身分,主要參與勸喻及宣傳工作。執法的工作,則會由澳門海關、司法警察局和治安警察局負責。當局首階段對違反措施人士採取勸喻形式,往後,各部門將加強社區宣傳和巡邏執法行動,並對任何違反防疫措施的人士作出直接檢控。至於何時開始不再勸喻正式執法?張健欣指,現時將會直接執法。

  張健欣並提醒所有在澳人士,須嚴格配合防疫措施,留在住所。如因執行必要的工作、購買生活物資,又或其他緊急原因必須外出時,必須佩戴口罩,成年人須佩戴KN95或以上標準的口罩。

  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處長李德輝表示,市民如在街上拉下口罩抽煙,便屬於違反上述防疫規定的行為,局方再次提醒,在外只有佩戴好口罩,才能有效保障市民的安全。

  上街遛狗違法惟可求診

  傳媒一再問及市民帶狗隻外出便溺是否違法?李德輝指,警方已有明確指引,市政署就此問題並沒有回覆任何人有其他不同的安排,呼籲市民遵守指引配合防疫工作。前日在記者會上,治安警指帶狗隻外出便溺亦屬於違反防疫規定。

  市政署則發出新聞稿表示,為配合行政長官批示所頒布的防疫措施,應暫停所有非必要的商業活動運作,但不影響飼主帶寵物求診的合理出行需求,市政署呼籲飼主帶寵物求診時,須依循衛生部門的防疫指引。

  有傳媒問及泊車違例等情況如何處理?李德輝表示,警方會依法執法,現階段抗疫工作是重中之重,因此其他情況,包括交通違例情況會按輕重緩急處理,若有特別個案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