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律師:研究判詞再定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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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中級法院昨午宣判助理檢察長江志罪成入獄17年,江志聞判後表現冷靜,並於法庭上與代表律師劉耀強商討判決結果。其後,劉耀強在法院外接受訪問時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但未有回應會否提出上訴;他指仍有20日時間研究判詞。被問及江志對判決的看法,劉耀強稱應由江志本人回應。

  至於獲判無罪的第四被告、律師關凱倫,聞判後即時激動落淚。庭審結束後,多名到場旁聽的律師隨即上前祝賀關凱倫。關凱倫準備離開法庭期間,江志一度上前欲與關凱倫握手道賀,但即時被在場獄警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