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澳經營殯儀館的業者為數不多,而具資格提供遺體防腐處理的僅得1間,相關經營者將遺體運送所需的防腐服務及靈堂使用等費用進行捆綁,令逝者家屬無法自主選定最合適的服務。議員李良汪透過書面質詢,要求當局交代有否其他實際有效的措施,讓逝者家屬能按實際情況揀選所需服務項目。
同時,質詢當局會否修改《關於提供遺體重整、防腐、準備及運送服務的衛生條件的指引》,允許在公立醫院設立符合標準的專用房間,並透過外判方式提供防腐服務,避免因服務被壟斷而影響公眾權益。
他並要求政府交代建設火葬場的取態。
衛生局局長羅奕龍稱,傳統上,殮葬殯儀服務涉及多個環節,包括遺體重整、防腐、運送、喪禮儀式及火化安葬等一系列項目。由於遺體處理環節操作不當,可能會導致傳染病的傳播,為保障公共衛生,衛生局按照國際上認可的相關衛生操作條件,於2018年訂定第02/SS/2018號衛生局局長批示《關於提供遺體重整、防腐、準備及運送服務的衛生條件的指引》供業界人士遵照執行,落實對傳染病的預防控制工作。任何人士及機構只要符合上述指引要求均可申請提供相關服務,衛生局將檢視遺體防腐室的設置是否符合衛生條件。
就《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技術報告內提及火葬場選址的可行性研究,市政署未有相關選址計劃。由於火葬場的興建首要需有社會共識,市政署會充分聽取社會意見及作審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