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偉強倡科技手段助交通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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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立法會正細則性審議修改《道路交通法》法案,當中有幾項重大變動,包括取消原文本的扣分制,改為引入「記分制」,以及建議調升超速、酒駕、駕駛時使用手提電話等行為的罰則。昨在《澳門講場》上,有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表示,社會認知到亂過馬路的嚴重性時,當局可考慮調升罰款。他亦建議除警力外,可引入更多科技手段輔助執法。

  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邀請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葉偉強、的士聯誼會常務副主席戴錦良,探討修改《道路交通法》。

  戴錦良籲記分制試行放寬標準

  葉偉強表示,現行《道路交通法》自2007年生效至今超過16年,部分規則或法例未必符合現時實際交通狀況。他引述治安警察局公布資料顯示,去年交通意外有逾1.5萬宗,較2023年上升約14%,從回歸至今的交通數據,疫情開放後交通意外數量迅速上升,達到相對歷史高位,他認為現時修法有必要性,可加強道路使用安全,降低交通意外發生率。

  戴錦良則表示,當局引入「記分制」整體是好事,相比以往提議的「扣分制」,「記分制」更人性化,排除一般違規的記分,更容易被社會接受,同時能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識,他對此表示支持。但他指公布的方案中,部分細節仍可討論,例如當局建議被「記分」後的課程每年僅能修讀1次,每兩年最多修讀1次,每次僅能扣2至3分,他問及是否可在試行初期放寬標準,給予一時疏忽但願意改過的司機更多進修機會?

  社會關注亂過馬路冀加強教育

  節目中,不少聽眾均關注行人亂過馬路問題,有聽眾反映旅客為拍照站到馬路中間,甚至不理會來車,直接在路中央拍攝建築物;亦有聽眾表示,過去多宗交通意外均因旅客亂過馬路引起,部分旅客甚至在馬路中間拍照或作出危險行為,導致巴士司機反應不及釀成事故;有聽眾指現有亂過馬路罰款金額偏低,問及能否調升罰款,及希望政府加強宣傳教育。

  葉偉強認為,對於違規過馬路首先需加強宣傳,建議在熱門打卡點設置標語或標示,提醒旅客及居民違規過馬路可能導致意外及罰款;至於罰款問題,他認為當社會認知到亂過馬路的嚴重性時,當局可考慮調升罰款,增強行人的防範意識。他並建議,政府應完善道路設施,便利行人更安全過馬路,相輔相成讓路網更安全和完善。

  另外,對於修法文本建議行人過馬路時禁止操作或看手提電話,有聽眾認為政府需做好宣傳,亦有聽眾認為不應罰款,改為做義工。葉偉強認同行人過路時要小心,訂立罰則是要提醒行人需注意過路情況;戴錦良則認為,有關建議涉及全民,適當懲罰是需要的,但金額不宜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