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月初首次提交立法會一般性討論的《經濟房屋及夾心房屋的樓宇獨立單位的移轉制度》法案,因眾多議員就立法必要提出質疑,經投票決定押後討論。法案昨日第二度「闖關」,惟法案未有作任何更改。昨在會上議員質疑之聲明顯較上次會議緩和,僅議員林宇滔炮轟政府沒有認真討論議員上次會議提出的意見,又質疑法案免批地與經屋價格計算土地溢價金相違背,遭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反指經屋價格和質量問題與法案內容完全是兩回事,法案最終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
法案在一般性討論前,立法會主席高開賢先詢問羅立文,是否需要再作新的引介,或對法案有否補充?羅立文回應指沒有補充。其後一般性討論期間,多名發言議員集中關注新法下小業主權益會否受損,以及與《土地法》的銜接,先後有官委議員發言表決將投贊成票。
小業主權利不變
林宇滔指出:《經屋法》中列明經屋售價計算包括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等,質問政府「地都唔批出點計溢價金?經屋法原意就係批地,唔批出嘅地點解要考慮溢價金?」更反問政府未來經屋售價是否不用再計算溢價金,在沒有批地程序下經屋小業主是否仍需支付地租?林宇滔更炮轟政府於上次會議後,沒有認真討論議員提出的意見,又質疑為何開放多次經屋申請後,現在才將法案交予立法會?
羅立文回應時重申,法案通過後小業主的權利不變,「將來和以往一樣」要繼續支付地租。他強調立法目的簡單,以往經屋土地批給予發展商,由發展商負責樓宇分層登記,再把相應樓宇權利轉給小業主;是次修法主要解決中間的衍生權利如何轉給小業主,政府日後決定興建經屋或夾屋的土地後,不再需要經批給程序。羅立文更反駁林宇滔指,關於經屋售價與是次法案內容完全冇關,他非常勞氣指「你(林宇滔)冇做你工夫,你都冇研究個法律,售價同質量唔係呢個法律,你冇搞清楚法律範圍內容,唔好撈亂嚟講!」
經表決,僅林宇滔投反對票,其他31位議員投贊成票,法案獲一般性通過,將交小組會細則性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