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中國法學會、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澳門特區政府法務局共同主辦的「第十二屆內地與港澳法律研討會」昨日在本澳舉行,就「一帶一路」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過程中所遇到的法律問題展開深入探討。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法律界需要重點在「一帶一路」爭端預防和解決方面作出更多理論和實踐探索,一方面要攜手各方開展「一帶一路」法律交流,預防和減少法律風險;另一方面要引導參與主體依法化解爭端,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為公正高效便捷地解決爭端提供制度保障。他又指,粵港澳3方須在中央政府的協調下推動機制對接和規則銜接,不斷破解其中的制約因素。
研討會昨在中葡平台綜合體舉行,張永春,中聯辦副主任黃柳權,中國法學會副會長王其江,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澳門特區政府相關部門代表,以及內地及港澳特區的專家學者、社團、律所和法學院校代表等約300人出席。
完善訴訟調解 提供制度保障
張永春致辭時表示,「一帶一路」是習近平主席於2013年提出的宏偉倡議,經過10年的發展,已成為開放包容、互利互惠、合作共贏的國際公共產品和國際合作平台。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國家的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在國家的改革開放及高質量發展格局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此次論壇聚焦「一帶一路」與粵港澳大灣區法律建設,探討發揮港澳法律制度特色、加強粵港澳重大合作平台法治建設、運用港澳法律服務助力中國企業「走出去」等幾方面的議題。
他相信研討會對於加強政府、學界及律師業界的交流,強化「一帶一路」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法治保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他指出:作為「一帶一路」倡議的提出方,中國內地及港澳的法律界需要重點思考在爭端預防和解決方面作出更多理論和實踐探索。一方面,要攜手各方開展「一帶一路」法律交流,加強產業界、商界及法律界的跨領域合作,幫助「一帶一路」參與主體防範法律風險,有效預防和減少商事爭端;另一方面,要引導參與主體依法妥善化解爭端,不斷完善訴訟與調解、仲裁有效銜接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為公正高效便捷地解決爭端提供制度保障。
創新建合作區 區域開放示範
張永春又提到,粵港澳大灣區是我國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推進大灣區建設優勢明顯,未來可期。同時也要看到,在「一國兩制」下,粵港澳社會制度不同,法律制度不同,分屬於不同關稅區域,對大灣區的市場互聯互通以及生產要素的高效便捷流動都會帶來制約。要破解其中的制約因素,必須推動機制對接和規則銜接,這需要在中央政府的協調下,粵港澳3方不斷探索。
他續說,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是大灣區建設的重要平台,按照《總體方案》要求,合作區的建設需要在改革開放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大膽創新,打造具有中國特色、彰顯「兩制」優勢的區域開放示範,這在「一國兩制」實踐中並無先例可循。合作區已經運行兩年多,將總結成功的經驗,研究新出現的問題,穩步推進合作區的建設。
發揮獨特優勢 助建一帶一路
在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方面,他指澳門特區政府將依托與國家發改委簽署的《關於支持澳門全面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的安排》,充分發揮澳門經濟開放程度高、有單獨關稅區和司法管轄區地位、與葡語國家聯繫較密切、中葡雙語法律人才多等獨特優勢,為加強中國與葡語國家之間的經貿交流與合作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促進各方的共同發展。
張永春最後提到,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方面,澳門特區將與時俱進,不斷完善自身的法律體系;行政法務司也將與廣東省司法廳、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一起,充分利用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機制,促進大灣區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對接,推動大灣區調解平台建設和粵港澳3地仲裁領域的合作,為市場主體提供更靈活和完善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
研討會共分為3個議題,分別為「充分發揮香港普通法和澳門大陸法系的制度特色,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更好法治保障」、「加強粵港澳重大合作平台法治建設,推動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及「用足用好港澳法律服務優勢,助力中國企業『走出去』」,由澳門大學法學院院長唐曉晴、澳門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邱庭彪,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李煥江分別擔任主持人,內地、香港及澳門10多位專家學者在研討會上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