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專家學者分析國安法律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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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國家安全是當代世界各國的重大關切和重要議題,濠江法律學社舉辦「一國兩制下的國際安全法律制度」專題研討會,邀請立法會顧問李寒霖、香港教育大學國家安全與法律教育研究中心總監顧敏康、中山大學粵港澳研究院首席專家郭天武主講,分析「一國兩制」實踐最新動態。該社社長王禹表示,推進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建設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和保持特別行政區長期繁榮穩定的必然要求。廣泛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是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建設和鞏固「愛國愛港」、「愛國愛澳」社會政治基礎的必要前提。完善國家安全執行機制是防範外部勢力干預港澳內部事務,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重要保障。

  研討會昨日上午在萬豪軒酒家1樓蓮花廳舉行,中聯辦法律部處長呂衛華等出席。

  王禹致辭時稱,當前國際主要力量消長反覆、互動複雜,大國博弈激烈,科學技術突飛猛進,重大傳染性疾病、氣候雙化、恐怖主義和網路安全等問題突出,國際局勢面臨的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加劇。港澳體量雖小,卻在整個國家安全體系中佔有重要地位,往往起到「四両撥千斤」作用。

  一國兩制下國安法律具三特點

  他指出:「一國兩制」下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具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國家安全立法理念已經從傳統國家安全觀轉為總體國家安全觀。在總體國家安全觀下,國家安全涵蓋領域十分廣泛。不同領域的安全相互聯繫,相互影響,並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第二,國家安全運作體系體現中央全面管治權和特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澳門安全是國家安全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與國家安全密不可分。維護國家安全須有中央和特區的密切互動和有機協作。第三,國家安全法律模式從傳統單行刑法模式、以刑事法規範為主轉變為由刑事法規範、行政法規範、組織法規範、程序法規範相結合的一部綜合性、基礎性法律。

  李寒霖分享澳門國家安全法的制訂和修改歷程。2009年澳門首次制訂維護國家安全法,並與去年通過修改法案,其意義是在制訂和完善過程中,讓該法案更加合理科學、更加好用。他指出:立法並非一定用得上,而是有需要時「有得用」,起到預防作用,只要平時將工作做好,就能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防患於未然。

  李寒霖又說,作為普通居民,只要心裏有維護國家安全意識,了解並避開法律禁止的行為,便已經做到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一般來說,如叛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洩漏國家秘密等行為,需要一定的主觀上的故意和客觀上作出一定行為才可能構成犯罪,居民不必過度擔心,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和足夠的小心。

  顧敏康分析香港國安法例與人權保障之有效平衡,郭天武則詳細分享總體國家安全觀在粵港澳大灣區的貫徹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