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將猴痘列傳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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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立法會昨以緊急程序通過修改《傳染病防治法》修訂案,將猴痘列入「傳染病表」附件。就議員關注本澳對於猴痘的疫苗和藥物等應對方案,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直言,現階段未有疫苗及藥物供應,衛生局會密切留意疫情趨勢,持續與供應商磋商,一旦有疫苗及藥物時會加以儲備。

  立法會大會昨繼續以視像會議方式舉行會議,歐陽瑜引介法案時表示,猴痘是由猴痘病毒引起的人畜共患病,該病毒與天花病毒同屬正痘病毒科,也可通過外傷、體液、呼吸道飛沫等途徑,由動物傳給人及在人與人之間傳播。自2022年5月以來,世界衛生組織接獲在一些非猴痘流行國家地區(包括歐洲、北美、澳大利亞和亞洲的一些國家地區)出現猴痘病例的報告。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數據顯示,至2022年7月20日,猴痘已擴散至超過70個國家地區,共錄得逾1.4萬宗病例和出現死亡個案;鄰近的韓國和新加坡亦相繼出現輸入病例,新加坡更出現1宗本土病例,而台灣地區近日先後出現2宗輸入病例,可見傳播風險日益增加。

  42歲以下澳人不具免疫力

  她又指,自1980年起,大部分國家地區已停止接種天花疫苗;澳門亦於1980年8月在防疫接種計劃內廢除了接種天花疫苗,這意味著42歲以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對這種疾病不具有任何免疫力。雖然本澳目前未有發現相關確診病例,但考慮到猴痘病毒對居民健康構成的風險,必須及早發現和採取適當的預防和控制措施,以便有效阻止疾病輸入及傳播。為此,特區政府建議透過本法案,將猴痘納入第2/2004號法律附件第二類疾病清單,並提請立法會採用《立法會議事規則》規定的緊急程序立法方式審議本法案。

  力爭向供應商採購疫苗藥物

  討論期間,議員對法案沒有太大爭議,議員梁孫旭、李良汪、林宇滔、羅彩燕等,均希望政府說明,倘本澳出現猴痘應對預案,以至疫苗和藥物的採購、治療問題,宣傳推廣等應對方案。歐陽瑜回應指,當局已與藥物供應商接洽,但現階段未有疫苗及藥物的供應,而世衛亦稱目前不需要大規模接種猴痘疫苗,衛生局會密切留意疫情趨勢,持續與供應商磋商,一旦有疫苗及藥物時會加以儲備。她亦提到,已向醫療界發出指引,倘在澳門發現猴痘症狀時須馬上向衛生局通報。衛生局局長羅奕龍補充說,因應猴痘的流行,當局已制訂應對預案,於5月23日已制訂猴痘定義及給予業界參考的通報指引,並舉辦多場講座,若業界需翻閱指引內容,亦可在網上查看,同時會持續與業界溝通,當局亦已採購足夠的檢測試劑。

  其後,林宇滔、梁孫旭均追問政府,何時全面檢討及修改《傳染病防治法》,尤其是當中的處罰內容?而《傳染病防治法》只有刑事責任,未來會否加入行政處罰安排?歐陽瑜回應指,由於現時新冠疫情仍未結束,故現階段未有考慮全面修法,但必要時會檢討及完善,特別值得討論一些罰則的完善,及將傳染病列入法定附表的程序優化問題。

  經一般性及細則性表決,所有出席的議員均投贊成票,法案獲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