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表決通過《貨幣發行法律制度》法案,法案建議澳門特區的法定貨幣由紙幣、硬幣及數字形式貨幣組成,數字形式貨幣的具體制度由特別法例規範。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數字形式貨幣是全球大勢所趨,未來跨境結算及支付的嶄新模式,法案預留未來設立數字形式貨幣,但目前暫未有時間表;法案通過後才能發行紀念紙幣,而發行時會透過《特區公報》刊登。金管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守信補充說,法定貨幣如同區旗和區徽,是澳門特區治權的體現,具有嚴肅性,故當局批准的原則是維護法定貨幣尊嚴及完整性,使用目的及用途要維護特區形象。
治權體現 維護貨幣尊嚴特區形象
鑑於訂定發行貨幣制度實施超過27年,自生效至今未作出任何修改。為配合澳門發展和回應社會需要,有必要廢止法令並制訂新的法律以規範有關事宜;旨在令澳門的貨幣設立及發行法律制度更全面,與鄰近司法管轄區尤其內地和香港的經濟環境及法律制度互相銜接。李偉農認為數字形式貨幣是全球大勢所趨,未來跨境結算及支付的嶄新模式,法案亦會預留未來設立數字形式貨幣,但目前暫未有時間表。他又強調,法案會結合議員意見製作指引,同時亦會檢討過去的指引,同時思考未來增加電子申請方式,但強調要平衡貨幣價值,保障管理及金融穩定。
法案建議在正當理由尤其教學和宣傳為目的,貨幣的複製或仿製要經金管局許可並按其訂定的指引施行。議員高天賜及林宇滔希望當局訂定清晰指引;日後發行數字貨幣方面,冀當局與社會充分溝通和建立共識。他們還關注金管局審批個案時間,會否推出樣版方便使用以及簡化申請?
陳守信稱,法案通過後,金管局會在網站上載相關指引,但強調法定貨幣類似區旗、區徽,是澳門特區治權的體現,必須尊重法定貨幣的嚴肅性。他指將來指引清晰,批准原則是維護法定貨幣尊嚴及完整性,複製或仿製物不可與真實貨幣產生混淆,尺寸要大於或少於實際貨幣,且須標明是樣本。
移動支付 大大降低硬幣使用需求
議員李靜儀關注硬幣回收,建議政府廣泛推出更多硬幣回收服務。李偉農回應指,近年來,電子移動支付使用率以倍數增長,硬幣使用大幅減少,2019年硬幣兌換1600多萬元,2022年約300萬元,硬幣使用需求大大降低。他又說,短時間內泰國及韓國可利用澳門收單機具互通,便利跨境支付。
陳守信補充指,政府早於2017年9月與硬幣發行銀行合作,推出免費的貨幣兌服務;到2021年12月推出自助硬幣兌換機,藉此兩項服務回收硬幣。他指,過去5年間,共兌入2200萬個硬幣,自助機兌換924萬個,兌入的硬幣大部分面值較小,他認為兩種方法便利商戶和市民兌換硬幣。另外,高天賜及林宇滔關注《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案咪表僅接受電子方式支付,李偉農回應稱,咪表是特別的規定,考慮到便利和快捷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