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將禁止製造、分銷、銷售、進口和出口電子煙及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製品,包括禁止攜帶該等產品出入境澳門,違者將被科處4000元罰款,法案自公布後滿90日起生效。有議員提出強制禁用電子煙,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回應指,全面禁用可能變相逼他們改吸傳統煙草,因此循序漸進讓電子煙民逐漸戒煙。
政府根據《〈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跟進及評估報告(2012-2014)》,就維護健康方面的新問題,有關法律自上次修改至今已有5年,政府認為尚需就電子煙及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製品的事宜作出新調整,以禁止製造、分銷、銷售、進出口該等產品,包括禁止攜帶該等產品出境和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禁止事項,是基於有證據表明這類煙草製品不僅損害健康,兒童及青少年使用它們的危害性非常高。
議員梁孫旭和林宇滔表示支持修法,但關注當局如何監管和打擊網購郵遞和吸食電子煙,以及會否提高煙草稅,或實施全面禁煙以抑止吸煙者的增加速度?歐陽瑜回應時指,增加煙草消費稅方面,一直與有關部門商討,但因現時經濟不景,有關部門擔心增加煙草稅會加大社會消費壓力,在這方面保持積極溝通,並研究可行方法,希望早日達成共識。全面禁煙方面,她表示,需循序漸進,全面禁電子煙會增加青少年改吸傳統煙草的機率。而有關禁止電子煙進口的方式,歐陽瑜強調,禁止電子煙入境方面,政府聯同幾個部門共同執法,在有關法律生效後,實施任何行為將電子煙攜帶入境均屬違法,包括郵遞、電商、走私等。
檢討平衡煙民與非煙民需求
另一方面,林宇滔關注規範戶外吸煙問題,並建議政府需應對行街吸煙的「火車頭」、在車輛上吸煙的行為加強宣傳推廣,提醒吸煙者吸煙時避免對其他人構成影響。歐陽瑜表示,煙草不是毒品,很難全面禁止,需研究和檢討平衡煙民和非煙民需求,澳門街道太窄,沒條件建吸煙亭。她同意加強宣傳工作,希望大眾為自己和身邊人健康,盡量戒煙和減少吸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