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人大立法深合區建金融自由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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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澳區全國政協委員劉雅煌就深合區特定範圍建立金融自由市場提案,建議由全國人大以立法或授權立法的方式支援深合區在特定範圍內建立金融自由市場,為離岸人民幣提供豐富多元的投資管道,並將資本項目開放和人民幣國際化過程中可能產生的風險控制在深合區離岸金融市場,有效隔離和緩釋國際資本對內地金融市場的衝擊。

  劉雅煌表示,澳門作為全球知名的自由港,離岸中心是其主要的經濟特色,但當前澳門金融業基礎較為薄弱,自身金融法律體系相較於其他金融發達經濟體不夠健全,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加上琴澳兩地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監管體制、金融市場環境、金融財稅環境等都有很大差異,不論是深度融合發展還是與國際接軌都存在很大困難。

  近年來,阿聯酋首都阿布達比和阿斯坦納建立新興的著名離岸金融中心,為推動深合區金融市場率先高度開放提供借鑑。阿布達比國際金融中心取得較大成功,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它快速建立了完備的法律框架,這與阿聯酋的立法體系相關,該國自治區享有較大的自主權。

  他建議:一是將深合區作為產業發展的「先手棋」。作為支撐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中見效最快的現代金融產業,深合區可以將其作為產業發展的「先手棋」。全國人大以立法或授權立法的方式支援深合區在特定範圍內(比如深合區金融島)建立金融自由市場,允許在該市場範圍內一定程度上選擇適用域外民商事法律,移植或者借鑑其他國際地區行之有效的金融監管制度,逐步形成與澳門高度融合的離岸金融單一市場,夯實深合區離岸金融發展的機構主體和力量,打造高度國際化、法治化和市場化的金融營商環境。實現金融領域的「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將《橫琴方案》中關於「深合區內跨境資本自由流入流出和推進資本項下可兌換」落到實處。

  作為內地與國際市場超級連絡人

  二是為澳門和內地金融開放積累經驗。在國內資本項目尚未實現完全開放的背景下,深合區可以作為內地與國際市場的「超級連絡人」,通過在深合區建設在岸與離岸深度融合的金融自由市場,以更大力度的對外開放貫通外部迴圈,實現「走出去」與「引進來」的雙向互聯互通,為離岸人民幣提供豐富多元的投資管道,建立更加便捷的人民幣回流管道,提升離岸人民幣的吸引力,有助於為國家資本項目開放和人民幣國際化探索可行路徑並積累經驗。

  三是有助於緩衝國際金融風險。新冠疫情的衝擊下,以美聯儲局為首的在目前多國央行實行大規模量化寬鬆政策,市場資金流動性氾濫,「資產荒」蔓延,深合區可以通過不斷完善金融監管體系,將資本項目開放和人民幣國際化過程中可能產生的風險控制在深合區離岸金融市場,有效隔離和緩釋國際資本對內地金融市場的衝擊。